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抵押担保

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本人一朋友于2005年11月30日用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向信用社抵押贷款40万元,同日本人作为担保人签订担保连带责任的协议,协议其中一项注明担保期限是抵押贷款到期后两年内有效。签订协议时有六份空白协议,本人在上面只签名,没有填写日期。问信用社为何签协议需要六份,信用社说是贷款手续需要后便不过问了。
朋友贷款期限一年到期后延长一年,于2007年11月30日到期,但无法偿还借款,在信用社的内部操作下,信用社内部人员借款40万元清还信用社贷款,同日取出40万。
本人也一直不肯再签担保书,只有朋友继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因朋友于2005年之前将房子承租给另外一个人,并因债务原因该房产再次被查封,一直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2010年10月,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贷款人及本人,本人一直以为在2005年11月30日签下的担保书,自2007年11月30日朋友用款40万元已经清还信用社贷款,本人担保期限已过。但在法院拿的担保书复印件看到,本人2005年10月30日签订的担保书的日期被改为2007年11月30日(日期笔迹不是本人)。这肯定是信用社做手脚,把本人签订的六份担保书中其中三份又擅自填写不同的日期。
请问高人,本人是否还需付担保连带责任?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如何应付法院的审理??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qcha……(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0-10-23 15: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