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门女婿,结婚八年了,婚后一直和对方的父母共同生活,在结婚后盖的房子,买的汽车,但是户头写的是对方父亲的名字,请问离婚时我有权分割这一部分财产吗?
[案情] 1995年5月,王某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价值10万元,首付款3万元,银行贷款7万元。2003年5月该房子市场价格升值了,大约为25至35万元,2003年6月王某与李某喜结连理,婚后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贷款,双方于2005年5月还清银行所有贷款。2006年3月王某与李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庭审中,双
2005年由父母出资16万元(另外以我的名义在银行按揭4万元,期限10年)给我买了一处商品房,并于当年取得房产证,产权人写的是我。2006年我娶妻结婚,现已有女儿4岁,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现准备离婚。请问:现房产算不算共同财产?如果房产分割,如何分割?父母那份怎样算?房产增值部分怎样处理?谢谢!!!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儿子一家、女儿一家。女儿和外孙户口在母亲家。 财产情况:房产3处(A、B、C)。 A和B为市区商品房,房产已经过公正,产权现为儿子和儿媳所有; C处为农村自造房,产权为母亲所有,建房报告上计算建房面积的家 庭成员为:母亲、女儿、女婿和外孙。 问:1
夫妻离婚,婚前一方是再婚,并有一孩子,一方是新婚,婚前房子是再婚一方的公有住房,没有产权证,婚后买下,领取产权证,现再婚的一方提出离婚,再婚一方的孩子能否分到一份房产,新婚的一方是否能分到一份房产,房产应如何分割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父母将义乌郊区的唯一的一套房子买掉,在市区付了房产价格50%作为首付款,房产证上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现在因感情不合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分割,如媳妇要房子,父母首付的50%的增值能支持吗?因为现在的房价买的面积比原来一半都不到。
我于2003年12月与单位签定了一份集资建房协议,婚前首付二万五千元,2005年7月用公积金贷款40000元,于2007年10月提前全部还清,并于2009年11月以我个人独有的名办理了房产证。2006年1月2日交付使用, 总集资房价共72428元(装修除外),2007年贷款已全部还清,都是我个人公积金、工龄补贴款、现金还款等付清,我于2005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