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业委会打算更换物业公司,但之后房管所勒令解散小区业委会,然后社区发了份委托给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 这份委托可以作为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的有效依据么?业主是否可以以没有签订合同要求拒付物业费?
如何取回本应该属于我的发票?房照?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的收费标准有国家法律依据吗
我是辽宁省辽阳市风和日丽小区业主,05年买的期房,07年入住,至今房照没有给发,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没有排水设施,内部墙壁出现裂痕,窗户松动、漏水,窗户不平倾斜等质量问题,外部设施也没有按当初的宣传兑现,可现在要按当初定的物业费每平米0.8元收取,小区内还有丢车子的情况发生,业主不交物业费,去取购房正
由于钢材市场不景气,我公司管理的商务楼多半为做钢材生意的,但因银行不给于贷款,纷纷破产。因大楼为出售房屋,业主欠债后搬离大楼。现固定电话以及手机都已联系不到。我公司现在执行发挂号信的法式,保留证据。请问挂号信没有人收取所留下的单据,能否成为法律依据?或以EMS法式寄出不知对方注册地址怎么才能留证据? 挂
本人是69届上山下乡的知青,今年退休了,没想到退休工龄从79年开始给我算,少了我10年的工龄,据说是因为我的档案中没有相关资料证明,我自己有一张当时的户口迁移证,上面迁移原因写的是“上山下乡”,请问可否作为证据要求社保部门帮我加上这10年的工龄?谢谢!
房屋漏水,在保修期,购房合同上写明保修由物业维修保养。 但因物业不及时有效的维修导致业主受损严重,可以作为法律上抵消部分物业费的依据吗? 还有就是他物业费也超过5年未收取,我也5年没有讨到赔偿,会有时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