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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业主物业费不付,如何留证才能作为法律依据?

业主物业费不付,如何留证才能作为法律依据? 由于钢材市场不景气,我公司管理的商务楼多半为做钢材生意的,但因银行不给于贷款,纷纷破产。因大楼为出售房屋,业主欠债后搬离大楼。现固定电话以及手机都已联系不到。我公司现在执行发挂号信的法式,保留证据。请问挂号信没有人收取所留下的单据,能否成为法律依据?或以EMS法式寄出不知对方注册地址怎么才能留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jr198……(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2-11-21 10:1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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