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外企公司(it公司)工作1年多还有半年多到期,公司提出和我接触劳动合同,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我想知道这个不能胜任工作是个什么概念,工作期间我没有犯什么重大错误),按劳动和同补偿1。5个月的工资,但是按照标准工资来计算(我实际的工资是标准工资+津贴等,我看劳动合同法上是应该按实际收入来计算,不知是否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现因公司搬家原因,**********公司公司与员工****双方不再续约。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于2008年7月1日起,***公司与****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特此证明。 ****公司 2008年6月2日
因企业转制解除劳动合同补助费中企业没有计中秋,国庆的节日钱,购物卡,旅游钱,和企业没有报税的钱是否合理?麻烦尽快回复,谢谢!
从2006年6月进入某公司工作,一直都在同一品牌专柜当营业员,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4年多。2010年7月份换新老板接管,我又变成试用期三个月,8月底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提前5天通知被无故辞退,请问我如何维权?
我从2005年5月入职,一直工作到2010年8月31日,工作5年多了,公司是私人企业,一直没有和我们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现在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怎么索赔?
因受上司排挤,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如何操作才能既解除了劳动合同,还能获得赔偿?本公司工龄11年,工作年限19年。急! 那是不是如果没有以上的原因,员工提出辞职的话,就不能得到赔偿?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开除司籍,并处罚金十万。理由是本人为服务的公司(不是本人的公司,与本人的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公司)提出本人在为其工作期间有违约行为并处以二万的罚金。请问本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本人应该如何去办?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我在某公司工作5个月,没有提前一个月向该公司辞职,因家有急事需要马上走人,该公司不帮我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我还半个月工资没领取,该公司说需要扣我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因为我只做一半个月,工资不够扣,还需要交200元钱才可以解除合同。这样是合法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有以下问题咨询您,我是1997年11月18日到**市林业局工作的(开车),到现在为止工作了也有近13年了。单位至今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等。中间我曾多次找过单位领导,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