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与室友于2010年8月共同租下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当时的合同是我们,房东,和中介三方共同签的,我们二个人都签了名。租期一年,租金3100元/月,付三押一,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我们各交了一半1550元。到下个月11月三个月期满。现在室友因工作调动不租了,就有一个房间空出来了。 我室友违约,按规定房东不退还剩余租金,押金也不退。现在房东让我一个人承租这个房子,再找个人合租。接下来交租金3100元/月,如果交不出就让我搬走,而且不退我的那部分押金。我认为我没有违反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该由我一个承担,因为室友的违约金即一个月押金己经付给房东了,我只管好我这一半就行了。 请问,我应该按房东说的一人承租下来吗?希望得到您的专业解答.
情况是这样的,当时签中介合同时签的是搬之前半年要提前和房东说。虽说不合理,但当时还是签了。住了一年多觉得房租有点贵,就想搬到环境差不多,但租金少点的房子。那时和房东达成协议,搬之前帮找好下一个房客,帮找到房客后房东也同意我们搬出,但说水电要到1个月后才能结算,到时一起退还押金(当时搬出粗心没叫他写字
律师你好,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与出租方签订了两年的租房合同,但是还没到一年,现在就让我搬走。 1、房子我已经粉刷,各个方面的花费3000左右,因为想到是住两三年的,到时候也就不要赔偿,所以没有留发票。因为答应我粉刷房子也是口头的,担心他不承认。签订合同时,押金3000,房租900,约定如果我违约,扣除押金15%(
律师你好,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与出租方签订了两年的租房合同,但是还没到一年,现在就让我搬走。 1、房子我已经粉刷,各个方面的花费3000左右,因为想到是住两三年的,到时候也就不要赔偿,所以没有留发票。因为答应我粉刷房子也是口头的,担心他不承认。签订合同时,押金3000,房租900,约定如果我违约,扣除押金15%(
在连云港租房,当时并未与房东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与一张房租与押金的收据,房东在收据上写了一些事项,大致就是说如果我住不满一年,就不退押金与房租,当时我只是将它作为收据,并未细看。但是后来发现不对,向房东提出质疑,房东一口咬定,我当时说要住一年,可我明确知道,我当时和她口头协议是说要住九个月。现
是这样的 我于2010年9月10日去找房子,经看房后,当天晚上决定在房东甲处租房,由于需要入住,当时交了600元的房租,还没有交押金。当时我们说好了。租期为半年(由于工作可能会有流动性),前提是必须给我们两张床。当时房东还答应的好好的,我们也把房租交了,由于另一张床在别人房间里他说要等那个房主回来再把床给我
4个人合租一个套间,期限是1年,每月租金是1200.押金是3000~3000押金是一开始就4个人先分摊支付了.750/每人.有2个人分别住了3个月和6个月,就离开了.另外2个坚持住到合同期满.如下的问题:1.没有住满一年的另外2个人,是否可以拿回之前支付的押金.2.没有住满一年的另外2个人,是否应该给住满1年的另外一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是多少
我的房租给一小公司,两年期,每月收房租。由于小公司每月不及时交房租,我曾上门摧要过,并说明下次不及时将收回房子。现小公司租6个月不再租房,水电费一次未交,应属他违约。其中有一个月的违约金押在我处,请问我是否扣除他的违约金并要求其交纳水电欠费?谢谢!
父母在结婚后建了个房子,现在我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再娶,父亲说他再婚前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请问属于我爸的那一半房产再娶的女人有份额吗?如果我父亲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有一天父亲去世了,那么我父亲留下的那一半房产那个女人是不是完全继承?如果他们还有一个小孩呢,又该怎么分?望有详细的解答,谢谢!
我原来租用的是一集体单位营业用房,从2004年10月1日起到2007年9月30日止,后来又续签了三年从2007年10月1日起到2010年9月30日止。原合同规定出租方需在到期前3个月告知下一轮出租方案,但在原合同中没有写到承租房有优先权。今年7月3日对方让我签收了一份《通知》,上面写的是单位要收回自用,限到期清场,否则将收取双倍
原租营业房到期,对方要收回租给其他人,我到期没有撤走,并且把以后的租金打入对方账户一个多月了,对方现在说要起诉我,并且说起诉了就可以先把房子封了,说是什么先期执行,我该怎么办?? 我提前一个月写了申请给对方,要求同样条件优先续租,还有考虑到我已经投入较多本人愿意比其他租用者租金多一点也愿意的,对方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