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发生交通事故后 送到急诊 由于医生觉得伤者没有构成必须办理住院的伤情 所以建议伤者在医院急诊观察室观察 共在观察室住了13天 前10天在医院发生的费用都是由我为伤者垫付(本人有30万大额三者险与不计免赔 所以本人去保险公司咨询 保险公司看了病历和影响报告后告诉我伤者伤情来看只需要输液7天 7天之后的不给理赔)所以后3天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 我都没有垫付 都是由伤者自己垫付 出院后去交通队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进行调解 责任认定我为主责 伤者次责 伤者要求我将后三天的伤者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给伤者 然后在另外给20000作为补偿 所以没有调解成功 转天交通队通知我可以交纳押金取车 但必须是先要将伤者自己垫付的后三天的费用给伤者 然后才能交押金取车 我想问问各位律师 1.既然已经定责为主次责 我要是把后三天的费用给伤者 是不是也应该按照责任比例交给伤者前 2.保险公司已经告知我只能理赔7天的医疗费 最后3天伤者自己垫付的费用 我是否有责任必须先把钱给伤者 3.警察通知我交押金取车的前提是先要我将伤者后3天自己垫付的费用交给伤者是否合理 感谢您的答复 谢谢
前两天在东二环与别人车子发生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我全责,我的车子交了商业险,保险理赔中间有了分歧,对方车主要求更换车子后机盖,保险公司说是给维修,如果实在要求更换,保险公司只出70%的费用,剩下的30%费用由我来承担,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理赔对治疗,误工护理啥的争议不大。我爸受伤,但是我妈患有精神分裂症,正处在发病期。肇事车主是不是要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啊。我妈有一个儿子,那对方是不是付赡养费的一半呢。伤势不构成伤残,只需疗养一年
您好:我父亲2个多月前,被一轿车撞倒,造成颅内10ML出血、肋骨骨折,住院60多天(还没有出院),肇事方全责,并答应除保险公司应付的赔偿外、给我父亲每天补偿50元,我想知道根据您的经验,肇事方补偿的钱是哪方面的补偿?合理吗?现在我父亲我还有哪些理由,主张对方补偿。我父亲的营养费保险公司给赔付吗?我在营养费方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步行时,小车从后面撞上,事故认定对方负全责。在住院期间对方没有垫一分钱,也没有看望病人,由于是孕妇,好多药都没有用,现在出院在家休,左腿痛,交警调解,协议已签,对方不履行。只有诉讼法院,现在不知道怎么诉讼,请律师指导,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