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我与其他3人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贷款,担保信用期限两年{信用社规定:到第一年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只要还本付息后,所有担保人不需要到场签字,原债务人就能原额贷出} 可第一年到期时4个担保人中有2人因其他经济问题跑了,于是该社信贷员在未通知余下担保人的情况下,又另找一人加入为原债务人续保贷款。现两年贷款期限已到,原债务人也因非法集资放高利贷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拘留所,该社信贷员就要我们担保人还款付息,现担保人只剩我和信贷员另找的那一人。请问第二年信贷员在未通知原担保人的情况下有权另找他人为原债务人担保贷款吗?另找他人续保贷款的第二年担保贷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急盼您们给予答复,谢谢。
《信用社贷款合同》过期1年及其《延期1年还贷合同》也过期对借款人的法律效力及其期限
《信用社贷款合同》过期1年及其《延期1年还贷合同》也过期对借款人的法律效力及其期限
《信用社贷款合同》过期1年及其《延期1年还贷合同》也过期对借款人的法律效力及其期限
有1份他人用我的姓名订立的《信用社贷款合同》(贷款金额2万元,期限自2007-01-28至2009-01-29)现在已经过期1年多,听说期间在2008年7月份左右这个人私下跟信用社办理了该项贷款延期还贷1年的《延期还贷合同》,也于2010-02-28日到期。这份2万元《信用社贷款合同》的《表格式借款申请书》(批准同意贷款后才正式填写)、《
不用纸制合同,而是录音,签名也是报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能当作合同么? 是这样的,本来合同要通过邮寄过去,这样很麻烦。 想用录音代替合同。在法律上,不知行不行? 再问一下,不寄合同,还能有什么办法么?????
借条 今周志辉借给邓志群人民币贰千叁佰元整即¥2300 元自2010年1月16日至2010年6月16日期限5个月 于2010年6月16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邓志群 2010年1月16日 请问这个借条 有没有法律效力
你好,揭律师,我爱人今年应一家公司招聘,公司提出如果要成为他公司员工,必须找担保人担保其不会挪用、侵占、损毁他公司财产,请问此担保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请问新加坡的工作准证申请批文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如果碰上打官司有没有作用啊
你好,请问新加坡的工作准证申请批文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如果碰上打官司有没有作用啊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大家好: 我是为朋友在信用联社担保贷款,贷款时间到了,朋友没还钱,于是信用联社起诉法院后把我的个人存款冻结了,要用我的存款交贷款,这样做合理吗?现在有个前提是朋友也在,他的生意也在。本人很愚昧,特向大家请教。 如果要是冻结个人存款的话,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