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一摩托车带人突然从机动车道右转入人行道,被我的电动车带倒在地,摩托车后座人员受伤,请问,摩托车主说只要求我负担该受伤人员医药费,由于伤口面积比较大,已经花了一千元左右,请问,这个医药费该出吗?急!
我骑着电瓶车在龙兴路上行驶,快到龙兴路与通途路交叉口《红禄灯》处,看见公交车停在红绿灯处上客。于是我电瓶车就开上通途路往右转弯。此刻公交车突然启动往右大转弯将电瓶车撞倒在地.
8月27日半夜2:30左右,我上班开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秦妈火锅,与对面逆向行驶的电瓶车相撞,我的电瓶车前面板报废,面部、右手、左腿膝盖合计擦伤7处。对方电瓶车后储物箱损坏,后坐女同志大腿外侧擦伤,称不能走了,右手不能动。报110,做好记录后,女同志被她同事送医院。我直接去公司上班。 我想
我父亲于一天早上去城里干活,正在骑车的时候,忽然从斜对面冲出一辆电瓶车与其相撞.当时只有我父亲和对方几个人在场.就叫来交警解决.由于我父亲当时比较紧张,就签了承当全部责任的私下合解书{对方的伤有点重,我父亲也受了伤).我父亲也经给了对方钱,但对方还要起诉.
2009年11月我做的公交车与货车相撞,我落下残疾,住院三个月,误工到现在。 请问,我该先上诉还是先定残? 请问,我该上诉几方? 请问,我可以申请精神损失吗? 请问,我最多可以申请赔偿多少金额? 急待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