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国庆节前出了次车祸,由于我所乘坐的出租车撞了另一辆出租车,因此我在车内受了伤,脸颊及嘴了缝了针。经认定我属受害者,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出租车公司负责。
但是,之前我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也理应赔偿我在此次事故中的一切医疗费用。
所以我想请教下,是否上述发生的医疗费,我可以享有两方的同时理赔(肇事的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
我除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我还申请过信用卡是附带交通事故的意外保险的。那么是否我可以享有以下三方的同时赔偿:1.保险公司的理赔,2.信用卡附带险种的理赔,3。出租车公司以上三方的公共理赔时么?
但是咨询了保险公司,他们说我在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累加享受的。比如医疗过程中花费4000元,如果出租车公司承担了全部,那么他们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赔偿了。
请问专家,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因该如何处理应对?谢谢
我是司机,伤者年青女性,事故认定是我付全责,交强、三责险、不计免赔我都有。伤者头部缝针,住院1个月,医院说基本没问题可以出院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医疗费,医生说出院后一段时间内隔周要去做一次CT,医疗保险赔付是不是到出院就结束?那这个复查费用如何处理? 2、误工费,她是超过2000元/
去年12月份发生在双流,因早上班快到厂门口被申通快递公司金杯车撞至6级伤残,交警责任判定肇事方申通负主要责任,受害者次要责任。现请教律师,1.之前有每个月给650元基本金受害者工厂方现未给予最低工资,这合法吗?2.受害者41岁,现育有两小孩14岁和5岁,且有双方三位老人,如果申诉赔偿大概可理赔多少钱?谢谢回
车祸发生后,由于车主与司机事前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现在车主委托第三方,也就是客运公司,叫司机赔偿客运公司5000元,但是司机与客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问车主的委托是否合法?
我是2005年5月份入职。到2010年一月份才给我上保险。我是最基础的三险、这个事情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应该怎么赔付以及补偿我,公司只给我上了养老和工伤。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立即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我朋友是大车司机,三个月前他在给老板出车途中被自己的车压伤脚部,当时开车的是另一名司机。我朋友在上车的时候司机猛加油门把我朋友从车上甩下把脚压伤的。当时事发在外地也没有报警。现在肇事司机也不干了。当时在外地治疗的费用是车老板出的。后来转院回来以后的治疗费用他没有拿出来。我朋友三个月了现在刚出院,脚部
我骑两轮摩托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车祸,当时住院交警说的医药费双方先各一半,现在交警把责任段了是三轮摩托车全部责任,我现在已出院就等复查了。可是我的车在修理厂都修好十多天了,现在叫他去给修理费取车他也不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的三轮车都在挣钱了 我的车还在修理厂 每次我给他打电话叫他给我取车他都不取。
我在公司已有九年半以上,公司没按工资总额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十个月?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椐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各位律师们你们好!我是一名江门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在校我投了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暑假期间在阳江市出了车祸,期间住院花费了一万多,差不多住院一个月才回学校,我属于受害人,撞我的车主赔偿了我的医药费,我想向你们知询一下,医疗保险有没有得赔偿的?如有,怎么赔偿法的?我只有那些住院医药费的复印件,合作医疗
我爸64岁,今年的7月18日骑摩托车被货车撞伤。造成小脚趾错位骨折,无名趾,中趾开放粉碎性骨折。经过手术几个月的治疗,医生告知无名趾的活动功能已经消失,今后只能是一直伸直的,不能跟正常的脚趾一样可以歪曲伸直。交通责任方面,由于我爸没有摩托车驾照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双方要协商调节了,不知道这样
我是2003年8月到单位上班一直到2010年6月才开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之前的失业保险未给职工补缴),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和我续签合同那2003年8月至2010年5月期间的失业金是不是应有单位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