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购买房屋10月国家新政策出台银行与房开商针对首付问题是否有责任
我在9月14日与房开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需缴纳的20%房款费用以及其它的杂费(由于当时的政策是90平米以下的可以首付20%) 但是10月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所以今天收到银行的来电说得补到30%才能放贷 于是我马上拨打了当时买房的那个销售他解释说我的合同是9月14日签订的所以应该按政策改变前来算不会受到影响 但在我回拨银行电话和她们沟通时她们给予的回答是因为房开商没有及时给他们备案所以现在得按10月的政策来执行 让我找房开商 如果要放贷必须补交首付,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房开商或者银行应该付什么责任吗 房开商的备案时间是多久呢银行一般审批的时间又是多久
向银行贷款购买手机,之后不按期还钱,其行为是否属于恶意贷款?其行为构成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不按期还钱,甚至不还,一走了之。 刑事责任的话,如何定罪?
北京拆迁回购房的价值问题,是否应该和购买商品房是同样的,因为房屋是一样的?
开发商的意思是合同原件不会轻易改变,我们可以提出补充协议。 目前我们和开发商的主要争议有一下几点: 交房日期 退房情况下开发商的补偿措施 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基数(按每日基数的万分之三计算) 我觉得关键问题是拆迁回购房的价值问题,应该和购买商品房是同样的,因为房屋是一样的。当然开发商不会完全
我是非机关人员,通过中介买了套机关的房子。 现在机关要把旧房拆了重建,不知拆迁后我是否享受回迁政策?
询问60年在宁夏因迫害失去工作,现国家出台新政策给补贴的问题
本人1958年11月7日在宁夏区五金公司工作,职位是通信员。后调到石油公司工作,职位也是通信员,60年做木工。工作期间并无不良纪律。未违反任何纪律等。60年10月因双反运动被迫害导致失去工作。解雇留机关劳动,工资原始47降至30元,口粮由30斤降至28斤。在银川工作时期家庭人口是6口,因工资过地无法生存,所以离职还乡。现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
国家二级残废军人,房屋拆迁时,是否有安置费一类的国家补贴政策?
我爷爷的房屋要拆迁,但他在当兵时负伤了,江苏扬子晚报上有这么一则类似于残疾军人房屋拆迁时有优惠政策这样的一篇文章,请问江苏地区有对残废军人这样的优惠政策吗?
最近了解到有开发商在石家庄市栾城县窦妪村销售称新民居的房屋,价格很优惠,只能办理村证。经过了解石市新民居建设13号文件指出购买新民居房屋可以由当地县政府协助办理县房产证,这个开发商称只能办理村证。我想咨询一下:1、开发商开发新民居建设是否应有相关政府的批文?2、如何鉴别所开发楼盘是新民居建设?还是打着新
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是09年9月,当时预售面积是按照开发商最初图纸的预测面积来的,但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有更改设计,并在09年6月已经报批,而预售面积并未按照设计更改后的做销售,合同上和口头上也都未说明此信息。在收房的时候才通知我们需要补钱,面积多出了5%(因为合同上规定是按实际面积多补少退)。此过程中开发商
1。对于4月30日,北京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这个政策,“新购买”如何理解?是否是不论家庭原有几套房产,在4月30日后只能再购买1套?2。如果4月30日后,父母想把一套房产赠与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原来有一套房产,那么这次赠与行为是否算购置?它算子女的第几套房产?子女还能再购买房产么,能买几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