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去年六月至今社保一直未给我缴纳,去年1月至6月工资经常迟发,本应每月10日发的每月都拖到月底!我想问的的我是否可以以此理由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无任何通知的拖延2012年的奖金,在职期间我是否可以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奖金
公司无任何邮件通知拖延发放2012年的奖金,在职期间我是否可以仲裁要求公司如数发放奖金?
各位律师,我咨询一个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是否可以仲裁我所在的公司。
我自入公司五个多月以来,公司从未有帮助我缴纳过任何保险、公积金、养老金。也没有跟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协议。期间也只是问我交不交保险,我说交,但是也没有过落实。如今,在面对工作的种种压力和领导面前,我显得无能为力。领导认为我无法胜任此工作有让我自行离职的态度。公司也表示附议,愿意听我领导的建议让我离职
我是一家股份制单位的员工,2003年——2013年工作了10多年,现在单位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在给予经济补偿时,单位说当时企业效益好,就把应该个人社保承担部分也给缴了,现在合同解除了要回社保中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注:这10多年的时间里单位也重来没有告知是单位为我们缴的个人部分)。单位是否可以要回社保中为个人缴纳
我是一家股份制单位的员工,2003年——2013年工作了10多年,现在单位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在给予经济补偿时,单位说当时企业效益好,就把应该个人社保承担部分也给缴了,现在合同解除了要回社保中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注:这10多年的时间里单位也重来没有告知是单位为我们缴的个人部分)。单位是否可以要回社保中为个人缴纳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杭州注册的公司,股东为2人。 其中一个股东在另外单位有缴社保,所以在本单位不发工资。 另一股东(我)领取每月2300的工资,因为我在老家缴了农保,所以不想在杭州这边缴社保。 请问基于这种实际情况的话,我公司是否可以不用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不缴纳的话,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是当月17日办理的离职,人事的同事说,20日是节点,不给缴纳当月社保。补充:我们平时是20号结算考勤,27-28号发工资。也就是说我本月缺了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