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平房,房本是20多年前办的,当时办理时房本的名字是其他人的(我亲戚的朋友),现在即将面临拆迁,想找一份类似情况的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的模板。
我家在北京市西城区有一处平房,为以前民政部下属现房管局的房。承租人为我父亲,现父母均已过世。家中共计我和弟弟两名子女,现弟弟想将承租人改成他。请问:1)是否有法规限定此类承租人只能为一人? 2)因弟弟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该平房所在地,而我的在海淀区,是否承租人改成他以后如遇拆迁我将得不到任何补偿; 3)现
我家一套在市中心唯一一套供我们一家5口居住的房子被我爸爸抵押给多人 但只有A手中持有房产证 欠A的钱少于房子拆迁后得到的钱 现这套房子被多个要债人盯上 请问 拆迁后若选择就地安置,是否能分一套房子给我们 如何分配 是否按居住人口的多少 是否会将我家就地安置的房子再次缩小面积或改变地点 给我们一套不好的房子?
王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棘手的事情向你咨询下,我是城市户口,2006年,在农村买了一处平房,因为当时已经冻结了房屋,双方写下协议购买的房屋,2010年我将我的户口办理到了购买房屋所在的农村。2013年7月开始拆迁,现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是原房主的名字,原房主现在想要回房屋百分之三十的产权,如果打官司,我这样后办
我和妻子离婚之后,无住处,后申请宅基地,没有申请下来,现面临拆迁,是不是能享用宅基地的权利,拆迁之后能不能拿到房子。
跟上述内容大致相似,就是我家隔壁快被拆迁,而且这连排房子当时地基下的很浅,只要一拆一定能造成危房,生意也有影响,一家人都不敢住了,该怎么办,请尽快回复
我家房屋即将被征地拆迁,因占地不足全家5个户口只能农转非2个剩余3个必须交纳调地费,请问这合理吗?
我家属于农村房屋,属于高速公路修建占地范围,已经明确即将拆迁,我家共5口人,但除房屋被占以外,土地被占约1.8亩。村领导告诉我“你家目前所占地的面积只能农转非2个户口,其他剩余3个户口必须交纳调地费,每个户口3.6万元,才可以农转非。也就是说你家的占地不足得向其他占地多余的进行调节”我就问:“土地占地青苗赔
十多年从兄弟那里买的房子,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房屋拆迁了,想写个合同证明房屋是我的,但是去公证处公证时,房屋公证处说拆迁的房屋已经冻结了,不能公证,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好?怎么才能最大化的保证我对房屋的所有权?
母亲遗嘱公证将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父亲早已不在),遇到拆迁,这时怎么保证拆迁后的新房屋还由这位子女继承呢,另外:母亲年事很高病危,不能再去公证处 房产与父亲无关,是刚买的
我家是平房,房本是20多年前办的,当时办理时房本的名字是其他人的(我亲戚的朋友),现在即将面临拆迁,想找一份类似情况的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