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1月2号进公司,签订合同为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1年。职务为美工策划。2月3号下午接到通知要将我调到防损岗位,类似超市保安人员。如果不服从就让我辞职。并且催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当时应聘的是美工策划肯定不会服从这个安排,所以2月4号早上打卡后下午就没去了,人事部门说如果3天无故旷工就会开除我。 由于是新公司,刚开始时筹备阶段目前已经试营业,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通过这个手段裁掉好几个人员。我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并且给我的任务我都完成且我的设计公司正在使用。公司认为现在没有那么大的工作量不需要这么多美工策划人员,以这个手段变相裁员。我想咨询下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且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关于内蒙移动公司乱收费、隐瞒多收费事宜长达两年多,我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索要损失赔偿?
您好,我是内蒙移动用户。内蒙移动公司于2011年起对我的移动号码多收费,截止目前多收费达249元,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何索要损失赔偿?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那些程序和部门?找劳动局 劳动局说网上搜市长公开信箱。假如我是有急事也要向上网搜市长信箱吗?
公司总部在外地,北京是其分公司。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在未经员工认同的情况下,减发部分员工的工资,降幅为原工资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并且会在下个月按照员工降低了的工资修改社保基数。员工询问原因时被告知是领导层做的决定,对薪酬体系做了变革。但事先公司并未公布该薪酬体系,也没有与员工做最终的确认。员工是与公司
济南二机床的员工,每天工作11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如何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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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在没有离职情况下,成立公司,带着业务和团队,我们该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职员工在竞争对手公司担任股东,并带着公司团队和业务,我们该怎么合法维护公司利益?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伤.
公司前几天开始裁员,我所在的部门总共4人,现在3人都已经裁掉,部门主管也已经裁掉,公司以我做到年底会辞职(原本我打算做到年底辞职,但我并没有交辞职单),没有裁掉我,而是想让我主动提出辞职,然后不补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公司在这个月25日通知我做到月底就不用上班了,因为我所在的门店撤场了,如果不辞职就调到其他门店,理由是三个月以上达不到业绩,但对于我来说这太突然了,就算达不到业绩也不用只给几天的时间呀,其他门店我又不想去,请问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赔偿吗?
我是2014年1月2号进公司,签订合同为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1年。职务为美工策划。2月3号下午接到通知要将我调到防损岗位,类似超市保安人员。如果不服从就让我辞职。并且催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当时应聘的是美工策划肯定不会服从这个安排,所以2月4号早上打卡后下午就没去了,人事部门说如果3天无故旷工就会开除我。 由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