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销售员,在工作期间对方公司要结货款,我和公司的一位副总一起去的,是我发的货,结款也是我签的名字,但是货款结的是一张承兑汇票10万,那位副总拿着。后来公司打电话才知道他没交公司财务,打听了也才知道公司股东意见不合要散伙,这位副总(股东之一)也说我给他了,他给我有收据,请问这样我会有连带责任吗?
甲.乙.丙.丁合伙于08年10月办厂,在正式注册尚未下来之前因资金周转问题公司运转不动,此时厂里欠大批供应商外债。甲于09年11月在出完一批货后拿头款20万中5万发放员工10月份工资后将剩余15万(本钱和开厂1年多的工资)拿着一走了之。之后政府机关介入代为发放11月份的十几天工资并拍卖厂里所有设备。乙.丙.丁在事后由同一
注册名称是某某涮毛肚店,性质是个体工商户,该店员工负责酒水的人员将钱款侵吞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该店也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请问这个服务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谢谢!
我单位属一政府机关的下属国有企业,我们上级单位有一临时工一直在我们的市场帮我们收费,5个月前,他因和我们上级单位就他身份问题发生矛盾,他扣留了在市场上收的费一直不结报给我们。扣留款项在15万元左右,时间4-5月。他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犯罪吗?
我公司的销售员工今年8月底离职了。工资也结算清了。但是他却在离职之前以自己的名义去和我们的客户结账,然后将我们客户的支票拿走并进行要挟,要求额外的补偿,否则就不把支票交与我司。这该怎么办?报警还是去法院起诉啊!他支票并没提现,估计他不敢,但就是不给我们,这算职务侵占吗?
村民小组长处于无赖指定一名组民为出纳根据下面内容能否定为职务侵占呢
有一村民小组,由于没有出纳,小组长处于无赖就指定了一名小组成员充当出纳身份,2006年以来本组的收入由他经办,至今在他手里共有6万余元现金。在2009年村民小组长及成员开会讨论要求把这笔钱拿出来分给村民,可是他就是置之不理,现在村民联名写信告他侵占集体财产要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