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注册的公司,股东为2人。 其中一个股东在另外单位有缴社保,所以在本单位不发工资。 另一股东(我)领取每月2300的工资,因为我在老家缴了农保,所以不想在杭州这边缴社保。 请问基于这种实际情况的话,我公司是否可以不用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不缴纳的话,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是一名酒吧主管!09年受聘于广州市先烈中路云鹤北街的云山酒店附属云山俱乐部!承包酒吧的用工人员!(俱乐部是云山酒店外租经营的)今年10月28号突然停业!据酒店负责人说是因为俱乐部拖欠房租水电费给关门的!现在俱乐部还拖欠我们大部分员工9月和10月份工资还有押金怎么办?怎么可以讨回?我们工作期间是没签订劳动合
现在网络上打着科士威的旗号发展团队,拉拢人加盟,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宣传的是产品有多么多么好,总部在马来西亚,成功集团的分公司。在香港上市,有着诱人的奖金制度和免费特惠屋。可是问到发票和营业执照上线的老师就会很含糊,所以不知道是否有部分人在利用科士威谋取不义之财,还是确有此事。急盼回复,谢谢
我的公司目前有这些做法让我觉得不合法: 1.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 2.正式合同是1年,试用期有3个月超出了劳动法的规定。 3.公司以“我们公司是小公司”不帮员工缴纳公积金。 4.转正后不管工资多高公司都只以2000的工资基数为员工交社保是否违法? 5.公司压半个月工资,没有事先通知我也没有留收据之类的
当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公司企业是否可以以服装费名义扣除工人工资?
您好,请问公司企业是否可以强制员工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有同事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就会被扣除1000多元的制服费,请问这样合法吗?并且我们的社保在我们已入职半年多来也未办理任何的相关手续。这些做法该企业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维护自己利益?
我公司一员工入职后一直未将社保关系转回公司,后该员工从原单位转回社保时,按该公司要求自己向该公司缴纳了其从该公司离职后至今的社保,该公司也向社保机构缴纳了该部分社保,现该职工要求我公司给予现金补偿,请问该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新进一名女员工,再有一个月就满50周岁了,公司还可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吗?可以交到55岁退休吗?另外,等到该员工退休之后,养老保险个人缴的部分和公司交的部分是不是都可以转回到原籍?
在香港注册的外贸公司是在深圳办公 试用期过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办理社保 查询不到内地注册的工商信息 请问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诉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