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靖江的一名有两年工作经验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10.08.02到城北的私人企业上班,岗位是电子商务,一开始没有谈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工资,上班后四个月内没有和我建立任何书面合同。 四个月后老板叫我转向跑业务,12月1日和我建立了一个书面(销售合同),上面规定业务所有费用由我承担(
7月6日,我表哥受朋友(有承包合同)之托,为湖北中电公司在湖北武穴的工地拖运电力设备(前面已经运输了一车),车(农用车,价值7万)行至山间公路(距离工地100米)时,由于设备过重,道路崎岖,在施工人员在场推行的情况下,不幸坠入山崖,车毁,现人在医院,可能终身残疾。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在中介公司办理出国去韩国,返签证号已在大使馆审批,但本人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去了就给大使馆打电话说明理由要求拒签,结果大使馆同意本人请求。中介公司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但是我和中介公司并没签署相关合同,只是和我的雇主签的相关工资待遇方面合同,请问中介公司有权要求我们赔偿吗?
超市促销员在离辞后,工衣交了三百现金,口头协议在离辞后会返现,现在过了七个月超市拒不给退款,态度强硬赖帐,请问这样是不是超市有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与一所长产生了劳务纠纷,之前的设计费用一直拖欠不给而且还很嚣张的说高兴的时候再说。在他所里工作了一年多了一直让他签订劳动合同一直被拖着,到我跟她合作关系破裂都没有签订,而且所在集团因为担心会作为第二被告人而无法出具公司红章的正规工作证明。但我这里有与那个所长的项目交谈录音,并且有工友证明。相关项目图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涉事双方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 问题: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如果男子起诉女方犯重
合同是跟总公司签的(外省),实际工作地是分公司(上海),现与实际工作地发生劳动纠纷,仲裁委表示,无法向分公司提起仲裁,因为个人和分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法人也不一样,如果需要仲裁,只能去总公司所在地或是注册地(都在外省,实际工作在上海)。那么像我这种情况,只能去外省
朋友去年8月中旬进入一家私企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购买社保。开始公司说试工期2个月,至去年十月,公司又以朋友能力不够为由增加2个月的试工期,前后共4个月!期间朋友曾多次要求公司为其上社保,单位领导皆以工作忙、出差为由推诿至今(2011年5月11日)请问,遇到此种无赖企业及老板,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员工自动离职,解除了劳务关系,但是单位误多缴了一个月的社保,如何解决?
单位在苏州常熟,员工在无锡,请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员工5月离职,但未及时提供退工单给劳务派遣公司,6月份社保误缴了,现员工不肯缴纳6月份社保,劳务派遣公司也不肯去社保局办理退工,找借口说社保无法退出,请问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