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于上月跟一亲戚为别人担保借贷。然后亲戚又另外给我写了个条子。意思就是以后要是他朋友无力偿还债务时,一切责任由他来承担,我想问一下这个具备法律效应吗?
刘律师你也想和您咨询个问题: 我的商铺门市房屋前几年出租给一个卖玉器的商家,这之前一直正常出租,收租、到2013年2月21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合同中有一条是:如对方下年继续用,租用要提前一个月告之“可是到期时我联系对方,就说不在本地,并说继续租,可对方因有柜台和毛石器等一房屋中存放,我每一个月联系对方一次
某某甲于七月十九日向我采购设备A一台,价值一万五千元!欠条上写明七月二十四号前付七千元,余款年底结清(已付七千)!因工作需要,甲方于九月二十八日提出以设备A更换价值三万二千元的设备B,再补足差价二万五千元整!其中断断续续已给一万一千五百块,还剩余一万三千五百块未结清,口头说好年底结清,未打欠条,但当时
我是周口养鸡的,在2012年4月我们附近的养殖户委托我们把刚开产的价值8万元的鸡蛋送到舞阳三丁鑫通乡巴佬有限责任公司,到收麦时他说不做了,让我们把剩余的拉回来,可是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说不拉就不给我们货款,没办法我们把剩余的拉回家由于高温看着是好好的鸡蛋都发黑了,损失了1万多,剩余6万刚开始他说欠几天,总是
债务纠纷,2008年他向我借款3十万做生意,破产之后离婚,余下财产全给前妻和儿女
债务纠纷,2008年他向我借款3十万做生意,破产之后离婚,余下财产全给前妻和儿女,现在找不到他本人,欠我的钱该怎么办呢?
2008年4月借朋友30万,朋友称其做生意,后破产,2008年9月离婚,余下财产归前妻和一女一儿所有,2009年其还款7万,之后未还过,至今还欠23万,欠款人已经联系不到,经人打听他在外地当一名警卫,基本已经没有偿还这23万的能力。他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也写明两人今后没有经济关系。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要回我的23万呢? 他本人没
欠我1万元无力还,用澡堂租借方式给我。租金1年4万。我租了半年,因欠我1万,后来又给他1万。现在钱给了 澡堂却不租给我。想让他返还2万元也不给了。
承包了2栋楼房建筑~再分给别人来做~ 现在做事的人说生产值赚了50万,但是给工人的工资发了60几万~ 工资已由劳动局仲裁全部支配给工人了~ 现在就是做事的人说亏损啦~ 我们只有其中一栋楼签了合同,另一栋楼口头协议的`~ 自己也是首次承包工地,现在我觉得其中很多地方不清楚~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