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监守自盗公司的财产被公安局抓住,他们一伙有4个人,他分赃2000元。公司被盗财物市场价20余万元。我从公安局把朋友保出来了,当时我给公安局写了保证书,保证我朋友随叫随到,现我朋友出来后跑了,如果公安局追究起来的话我有责任吗?如果有该负什么责任?
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业务员,一切都是按公司规章制度(老板)的意图去做业务,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了,被公安局查办,说是非法吸纳公众存款,这家公司已经在当地存在10年了,金额2亿左右,公司为业务员办理了社会保险,也签有劳务合同,并且所有的业务员本身也把自己一切积蓄都投进公司了,不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业务员有
中午在路上走,被迎面走过来的一个中年妇女诬陷偷了她的手机,并说我是把手机交给了其他的同伙,后来闹到了公安局,吵闹之下妇女被推了一下摔倒了,然后又说我们打人,并被公安局关了一晚上,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或应该追究那个妇女的什么责任呢?
我家车在楼下锁了三把锁,夜里丢失,公安不但请不过来,而且态度极差。小区总是丢车丢东西却没人管理,连摄像头都没有,只有几个老年人保安值班,大家都很懊恼。我们该如何处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我在派出所做,因丈夫出轨,和小三在上海开房,我公安系统可以查到他们的开房记录,以此作为证据,请问这样做是否有问题,我这样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因讨要工资伤到老板(被鉴定为轻伤),而被刑事拘留,因他已有几年的精神病史,我们已提供资料给公安机关。并要求做精神鉴定,可一直未做,在里面也得不到合理治疗,导致精神病复发,像这样情况公安机关应承担什么责任?对我们的精神鉴定申请为什么不予接受?所有病历我们都有提供的。
事情经过:两邻居因琐事打架,甲方到乙方家门口砸门砸玻璃,乙方出门时被甲方所持铁锨·木棍打伤眼下2.5CM伤口,甲方被乙方用抢过 来的铁锨伤及头部4CM伤口,乙方家玻璃门窗防盗门被甲方砸坏,乙方已报警,但双方都住院,还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