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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被人诬陷头手机,并闹到公安局,应该追究其生命责任?

请问被人诬陷头手机,并闹到公安局,应该追究其生命责任? 中午在路上走,被迎面走过来的一个中年妇女诬陷偷了她的手机,并说我是把手机交给了其他的同伙,后来闹到了公安局,吵闹之下妇女被推了一下摔倒了,然后又说我们打人,并被公安局关了一晚上,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或应该追究那个妇女的什么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lp(湖北)
提问时间:2009-12-0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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