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先生现在住的一套房子,他父母各有50%产权,他父母2004年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明这套房子将来只能留给我先生,离婚后父亲又再婚了, 现在我先生要求他父亲把他的那50%的产权转到自己名下, 他爸爸要求我做一份公证书,大概意思是如果我跟先生离婚,我不得占有这房子。 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在保证书上写明将来他生母百年之后,这套房子100%的产权归我先生之后,房子的继承权只能属于我们唯一的儿子?
当时是我爷爷单位的集资房,爷爷出了一部分钱,父亲出了大部分,产权写的爷爷的名字,交钱的发票在我手里,发票上写的交款人也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父亲过世了,想把房子过户,但是爷爷不肯,想独吞,请问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看好了一套房,是裙楼,就是下面几层是商铺,上面是住宅的那种,开发商说上面的住宅是70年产权,但是我看他们的预售许可证下面的商铺是40年产权,那以后 下面商铺产权到期了,如果开发商不续约土地了,那楼下商铺可能要拆,那我们的权益怎么办,有没有这种说法的,在办土地许可证的时候下面的商铺是四十年产权,上面的住
我看好了一套房,是裙楼,就是下面几层是商铺,上面是住宅的那种,开发商说上面的住宅是70年产权,但是我看他们的预售许可证下面的商铺是40年产权,那以后 下面商铺产权到期了,如果开发商不续约土地了,那楼下商铺可能要拆,那我们的权益怎么办,有没有这种说法的,在办土地许可证的时候下面的商铺是四十年产权,上面的住
律师您好! 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妈妈以前单位分的房子,以前开始一家三口住在里面一段时间,然后由于有了其他房子就搬走了,然后老房子我妈妈就借给 她同一单位的男同事住了,当时没有什么凭证,就是口头说说,那是我妈妈说:房子给你住,自己交水电费就行了。可是现在那老房子拆迁了,妈妈 的同事却不承认房子是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结婚前公婆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不过钱大多数是借的还有是贷款的,后来婚后两年我丈夫都没有像样地上过班,而公婆还问我们要钱帮他们还贷款,最后,无奈,将市的房子卖了到镇上去买了一套拆迁房, 当然,这样,公婆的房贷就没有了,只有借的十几万了。 但是镇上的房子也还是我丈夫家出钱买的
我和爱人婚后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为我和爱人双方名字。现想赠予我岳母,房产证只写岳母一人名字(岳父在世)。我爱人姊妹两人,但她妹妹过世,有一儿子,其爱人已再婚。上述房产在日后作为遗产继承时,是什么样的情况?是否还是我和我爱人直接继承即可?如果日后岳母再赠予我和我爱人,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在成都,受赠方
我的房子在没结婚前单位分得的、钱也交完了、但是房产证还没拿、如果我明年和他结婚、那房子可能后年才得房产证、现在他们家有愿意给二十万出来、房子男方出装修、到时人家出那么多钱肯定是要加名字的、现在房子价值四十五万、那如果分开这个财产怎么分呢、如果平分我们就不亐什么、如果除去本钱20w+装修的钱 在分我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