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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房子产权赠予问题

关于房子产权赠予问题 我跟先生现在住的一套房子,他父母各有50%产权,他父母2004年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明这套房子将来只能留给我先生,离婚后父亲又再婚了,

现在我先生要求他父亲把他的那50%的产权转到自己名下,

他爸爸要求我做一份公证书,大概意思是如果我跟先生离婚,我不得占有这房子。

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在保证书上写明将来他生母百年之后,这套房子100%的产权归我先生之后,房子的继承权只能属于我们唯一的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z翡翠(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2-1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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