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造房的批复书,可以更改吗?我要咨询的是,我们结婚以后按我们夫妻的名义去批的两间房子,我现在在和老公打离婚官司,我去我们县土管局查了,怎么会查不到档案呢?
因为我婆家现在属于城中村,去年因为听说城市三年大变样,所以婆家和我商量要加盖家里原来空闲地方的房屋。由于当时我们新婚不到半年,手头并没有积蓄,所以婆家的意思是,让我老公的姐姐和姐夫出钱盖,这样如果真的拆迁的话,他们也能名正言顺的分到一套房子。毕竟她们结婚十多年了,一直在我婆家住,都没能买起房子,一直
有一套房子同时拥有三个人的名字(夫妻二个和女方母亲)现在夫妻两个准备离婚了,但是女方没钱支付给男方,在女方没有支付完钱款的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保留产权,是否可以等女方把钱款全额付清男方在把名字除去
我与男友与2009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当天我和我男朋友在垫江北门买了一套价值17万元商品房,由于当时男方没有钱,我就在我家里借了4万元付了首付款,向银行贷款了13万元,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由于我以前买过一套房子,也是向银行贷的款所以我就不能在购房本上签上我的名字,然后就由男方签了字,但是当时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的
我在农村生活.结婚时婆家给了我们三间平房但名字是公公的.公公婆婆另有四间平房.大伯家另有一套房产.如今我们把我们的三间平房卖掉.想重建公公婆婆的四间平房.然后把房照换成我老公的名字.我想问如果房照换成我老公的.以后如果大伯和我们争房产,可以吗.或是公公婆婆如果后悔要回房子可以吗?现在我娘家人都不想我去重建,怕婆
我的父母是支内(支援内地建设)的职工,大约10年前,为了可以让弟弟的户口落户上海,父母用积攒大半辈子的钱在上海川沙买了一套2居室,并给弟弟报了蓝印户口,当时父母都没有到退休年龄,户口还在外地,所以房证上面只有弟弟的名字。现在父母都已退休,户口也落户上海川沙的2居室。由于父母和弟弟弟媳生活在一起,常年累月
继父与母亲离婚后,继父将全部房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请问:其女是否还要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