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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纠葛

房产纠葛 我与男友与2009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当天我和我男朋友在垫江北门买了一套价值17万元商品房,由于当时男方没有钱,我就在我家里借了4万元付了首付款,向银行贷款了13万元,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由于我以前买过一套房子,也是向银行贷的款所以我就不能在购房本上签上我的名字,然后就由男方签了字,但是当时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的发生我们就签了一份婚前协议,协议如下
    甲方 吴映霏
     乙方姜小波 
    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5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原白头偕老。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经双方理智协商,就婚前财产(房屋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 婚前财产范围
    水岸康城房屋一套(重庆市垫江县工农北路75好城镇运输公司旁4号楼2单元7层2号房屋),面积114.92平方米。首付款由吴映霏一样支出,按揭款由两人共同偿还。
    =  婚前财产权利归属
    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
    如婚姻关系终止时,房屋按揭还未付完,剩余按揭款由甲方支付,不需还乙方离异前所支付的按揭款项;如婚姻关系终止时,房屋按揭款已经付完,则房屋归甲方所有,并不需要归还离异前所支付的按揭款项
    =-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我们都签字也按了手印,也有身份证复印件
    婚后才发现男方结婚后和婚前判若两人,我想提出离婚,可又怕房子不会给我,在我家里借的钱也没有还,房产证上又是男方的名字,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姚侓师 像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望回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映霏(重庆)
提问时间:2010-06-27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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