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因男方疾病所欠下的债务是否要偿还,因为我们是同居关系,可分割财产,但如果上诉分割财产是不是好要帮他偿还债务?
你好,律师,我的男友在同居期间向我亲友借钱只是口头承诺并无借据等,我们分开了他若不还钱怎么办?怎样才能拿回借去的钱?
35岁的丈夫和一个40多岁女人关系不清不楚,老女人曾经告诉我她怀孕了。丈夫经常在老女人家留宿。丈夫借了他12万,并打有2张欠条,可两张欠条上债主名字写的不一样。丈夫经常赌博,背着我还欠别人40万。丈夫和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着个人名下的存折和债务均与对方无关,共同财产和孩子归我。 丈夫失踪了,老女人找我要钱。
我们是同居在先,说好我负责生活费他负责大件商品和房屋,后来说好先登记后买房他答应了,可在我把钱交给他后他却先买了房子一直没有登记,进户后生活了一段时间一直是我出资生活费他还贷款,现在他找各种借口吵架提出分手,并把首付款还给了我,我们生活了2年多,我觉得心里不平衡多次找他沟通无效,我有他亲口承认的购买
由女方借款付首付款,贷款买的房,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03年6月买的房04年5月取得房产证,06年10月结的婚,现打算离婚,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以双方名义借款,借条是一方签字,请问债务人是谁 请问法律上所认定的借款人是签字的一方吗?因为该债务已经清还,问题是借来的钱是用于购房的订金,现在因为这一项债务归属关系到03年同居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交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临时看中房没有马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经过楼盘时偶然看中房,没有马上签购房合同,便向朋友借了1万5千元交纳订金1万元约定几天后签购房合同,当时借条由女方写后签女方的名字,所交首期款5万3千多是女方向父母借了5万元,向朋友借的钱也做为所交首期款的一部分,剩下一万多没有马上还给朋友而是部分还给朋友,部分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