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村政府在8年多前向我家借了5000元,当时有签订一份“住房借款协议书”,此份协议书中有说明:由于我村小学校的房屋无人看管,就让我家代为看管,直到还本付息之日我们就把房子交换,当时约定的利息是2分钱,也有在协议书中说明,签字的是我们的村支书还有会计,然后盖得是我们村的公章,但是,现在村里在没有还款就开始公开拍卖我们现在看管的那个学校的房子(又故意抬高房价的嫌疑),然后村支书说现在国家有政策村里不能花高利息从外部借款,所以他们现在还款只能按一分钱的利息还,现在那个学校的房子被拍到16100元,我家买下,就是我家还有补偿期中的差价6000多元,我想请问律师村政府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别人借我20万元现金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三,期限三个月。但期限已过,逾期的利息如何计算?是否还原来约定百分之三的利率延续?还是另外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996年我借给别人30万,当时约定一年还款,但未约定还款利息。欠款至今到2008年尚未偿还。如果法院判决,应该按什么原则判觉应该还给我多少利息?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第一款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请问我老爸在1998年向一私人借了钱,当时约定的利息是3分,还打了借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时间.
请问:1.约定的3分的利息在当时算不算高利贷?受不受法律保护? 2.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还可以起诉我老爸吗? 3.当时我在读书,对此事并不知悉,债权人现在或是以后有权向我索要还款及利息吗?法院是否支持他?
房产证抵押给对方,他借款15万给我,约定还款的一年时间到了,我暂时没能力还,他有权卖了我房子吗
我朋友的房产证抵押给一个人,那人借给他15万,是每个月加六的利息,就是每个月9000,但是没体现在他们约定一年的合同里。今天时间到了,我朋友暂时还不了钱,对方能否把他房子卖给别人呢?
2010年7月22日我借一万块给朋友,双方约定四天以后还款并签订借款协议。但是至今方仍未归还所借款项。我想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要回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