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分得一套安置公房一直没有迁入户口,后来原承租人死亡,一个亲戚不属于拆迁的被安置人,但是他没有经过其他被安置人同意私自把户口迁入此房后变更了承租人并买下此房产权。 现在其他的被安置人可以起诉他要求按当时的安置面积并按照现价赔偿吗?如果起诉胜率有多大?房屋现价如何计算?
1999年,由我奶奶出资叁万,我爸爸和叔叔各出资壹万(没有物证,给钱的时候奶奶的亲弟弟也在场),购买了一处公房的承租权,2009年4月我奶奶去世,直到去世都是独自一个人居住(独居居委会可以证明),由于户口经过几次更换(几次搬迁和爷爷过世),户口上就只有我奶奶的名字,而叔叔的名字是这几年才加上去的,奶奶去世后
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大伯、二伯和我父亲。二伯和我父亲成家之后各自单位分了房子(各自户口已经迁走),大伯因没房子一直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住的是平房,交房费的那种,大伯结婚有了孩子之后已经分了户,但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在一个院子里)。我的户口一直和爷爷奶奶的户口在一起,但我只是偶尔在那住。上小学时我父亲就去
父亲已去世,留有一处公产房,现房屋即将拆迁,需变更承租人。房屋一直由大儿子与父亲同住,现大儿子要承租住房,应怎样给其余儿女补偿?现大儿子不愿补偿,并想独占房屋应怎么办?
父亲已去世,留有一处公产房,现房屋即将拆迁,需变更承租人。房屋一直由大儿子与父亲同住,现大儿子要承租住房,应怎样给其余儿女补偿?现大儿子不愿补偿,并想独占房屋应怎么办?
我家因拆迁分了两套安置房,已经定好房了,过两天就要拿钥匙了,结果被告知其中一套安置房已经分配给别人了,我家是11年1月份签定下来的房子。请问,拆迁办有权私自更改我应分配到的房子吗?如果不能,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只是想拿到以前分配给我的房子
2010年7月,房屋拆迁,共购买三套安置房,大产证都没下来。(原告一套产权房,被告两套产权房)都可以进户。原告不愿意现在就拿房,要等官司打好以后才拿房。而被告承租人一家要现在就进户拿房。被告到动迁组去拿房,动迁组拒绝给房,理由是动迁组按政府规定,要原、被告三套房一起拿。请问动迁组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被
承租人去世,其他亲人名下都有房,能获得拆迁补偿吗?承租权能继续吗?
北京宣武区有一套单位的公房,爷爷为承租人, 后来另一套承租房拆迁,获得一套两居室, 爷爷奶奶的户口都迁到新房里,目前我爷爷去世, 目前是,三个儿女名下都有房,并且家里没有一个人的户口在这套公房名下,如果拆迁了,我们还可以获得补偿吗? 或者什么情况下,有人可以继续承租呢? 还有采用什么方法,可以获得拆
拆迁承租房改前出租的具有福利分房性质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补偿安置
拆迁承租房改前出租的具有福利分房性质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律师界的认同还是有相关法律(解释)明确指出
我家是98年买的房子,现在拆迁安置了,分土地的时候,因为前一个住户和村委会有关系,现在村委会就一直帮着以前的那个住户,私自把钱扣在村委会那里,非要让我家给他家土地,但是我家土地证的任何手续都齐全,现在村委会就是不处理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