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手在厂里被机器压伤,要在家休息两到三个月,公司说只给二十五元一天,这个合理吗,如果不合 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跟公司要一次性赔偿可以吗
您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是工地里的二包工头,上面还有个总的包工头,上个月工地里有个员工受了工伤,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是我叔叔和大包工头一起承担的,后来这个员工要求大包工头赔偿他10万元算是私了,但是大包工头觉得开的价钱偏高,就没同意,后来这个员工就去问我叔叔要大包工头的名字,想通过法院控告大包工
因公负伤 造成外伤性脑梗及脊椎骨折 在赔偿过程中 老板不承认是外伤性脑梗(医院以证明是外伤性脑梗)于是提出行政复议 于2010年3月14日提出复议 至今(2010年7月22日)无结果 因老板要求去哈市做司法鉴定 但是当事人因身体不允许要求在本市做鉴定 请问 迟迟没有结果 当事人该怎么办
我们承包了一个沙场。刚好那天挖机坏了,就停工了,没有在做事,其他的人也不在沙场。然后挖机师傅是住在那里,那天不幸溺水身亡,但是不是做跟工作相关的事情。请问这个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我们要承担多少责任的?
我上班时不小心把右手中指砸断了,经医治现在中直近端骨关节缺失,因为当时没签合同,也没工资条一类的证据,只能找老板协商,老板态度坚决只给我俩万块钱,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了,可是现在找老板要钱他一拖在拖,说我着急的话就先回家,等他有钱给我打过去,我寻思我一走更要不到钱了,大家帮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到
工人间纠纷在工作过程中被人烫伤,厂方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是否属于工伤。
我父亲为邵东农村某村村长,且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十几年艰难创业,三年前以引进外部资金与广州某企业合作开办一铁艺铸造厂,09年底两工人(1男1女)因发生纠纷,男方被女方以铁水烫伤脚部,事发后厂方立即将其送医院紧急治疗,并垫交一万多元医疗费用。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厂方担心会出问题立即分别向其他工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