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离婚已经是第2次开庭审理了,第一审是去年6月份开庭,8月下的判决书,今年9月我又份起诉,,10月中旬开庭,在我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前借给我弟弟3万元,起诉离婚之后他找我爸爸要求还钱,我爸爸就把钱还给了男方,因为没有留下书面证明,男方非说是我弟弟借他的钱没还,因此法院的法官以此为由调解,让我把孩子的抚养费一次给清,就充当还我弟弟的3万元,请问这样的调节合理吗?因为这样迟迟拖着不下判决书,法官还告诉我如果我不同意就很有可能不会叛离,请问这样法官做的合理吗?请好心人帮帮我,男方就是一个胡搅蛮缠,一点理的不讲的一个人,我想尽快脱离这种痛苦的婚姻
重组家庭,有一住房,婚前是父亲所有,婚后因动迁需按户主更名,现在已改至儿子名下(房产证,土地证),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改的,父亲现在已过世,女方说咨询过律师,这个房子离婚后有她的一半。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有那些依据。该如何应对。 这里面的父亲是我爷爷(已经过世),我爸爸和继母结婚20年了,结婚的时候还
现要于第二任妻子离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当时跟第一任妻子离婚后一人一半,返还房价的一半给第一任妻子,婚后和第二任妻子共同偿还,现在第二人妻子要一半房产能成立吗? 但是当时是一次性付给第一任的,这个钱是在别人那里借的,婚后又共同偿还这个人的。不属于债务吗
离婚案件中,可不可以查对方父母的银行账号?法院会不会主动查,
离婚案件中,可不可以查对方父母的银行账号?法院会不会主动查,或者当事人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法院才会协助调查? 难道不用提供线索就直接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吗?
我和他离婚已经是第2次开庭审理了,第一审是去年6月份开庭,8月下的判决书,今年9月我又份起诉,,10月中旬开庭,在我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前借给我弟弟3万元,起诉离婚之后他找我爸爸要求还钱,我爸爸就把钱还给了男方,因为没有留下书面证明,男方非说是我弟弟借他的钱没还,因此法院的法官以此为由调解,让我把孩子的抚养费一
我在徐州,我想咨询离婚案件的相关事宜 事情是这样的,我接到一个用手机打给我的,送传票的电话,说送来传票,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天了还没送到,法院离我这儿很近,为什么这么慢,到底是什么情况? 如果同意离婚,因男方有外遇,离婚协议书上的离婚理由可以写因男方有外遇而离婚吗?
她去年带孩子回她妈那里至今未回有一年了,去年11月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还找了法律代理,要求分割家庭财产以及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现在,今年11月又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还是要求分割财产和要孩子抚养权,孩子今年5岁。我已经掌握她出轨的证据,还有就是她上次找的法律代理就是与她出轨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