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是乡镇外环路门市房,县里修旅游区公路占用,怎样补偿?
尊敬的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的房屋是乡镇外环路门市房,县里修旅游区公路占用,怎样补偿?我们是山东嘉祥县的一个乡镇,门市房没有房产证。要按现在市场价卖出去能值二十多万,现在全部占用又不补偿地,只一次性赔偿钱款。谢谢!
我们家在农村,我爸在外有公职,所以他一人的户口迁出,是非农业。虽说有公职在外,但他大半辈子都生活在村里。与我母亲共同打拼,老屋新屋就建了300多平方。因为他是非农业,所以房产都写在我母亲名下。如今房屋拆迁,经过分割后,老房子就归我爸。我母亲的已得到补偿。我父亲的老房子,拆迁办还要再分割,说房产证上是我
我家可能要动迁了,由于房屋地势低,已经住四五十年了,雨水大被积水泡塌了,准备重建,但听说要动迁,有房产证无房怎样补偿?
律师好:我是湖南湘乡的,现在有一条省级公路“灰虞线”建设要拆迁我的房屋,现在要拆迁的房屋是2003年我用3万多元买下村里的综合场,面积160平方米,是土砖结构。本来就不要那么多钱,由于是商业性质,所以价钱也高一些。现在要拆迁我的房屋,用货币如何补偿我。请回答。谢谢。
因投资商要占用我们住房说建客运站,于四月签定合同,但现在知道主要是用来建商品房,至今没有拿补偿款,我们是否可以视作投资商违反合同,并可以视原合同无效
本人于今年四月和开发商签定房屋土地占用补偿协议!合同注明用于建客运站,但现在得知还要建商品房出售!合同并未注明,至今我也还没拿补偿款,请问我可以单方面撤销此合同,并要求赔偿已带来的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