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以双方名义借款,借条是一方签字,请问债务人是谁
请问法律上所认定的借款人是签字的一方吗?因为该债务已经清还,问题是借来的钱是用于购房的订金,现在因为这一项债务归属关系到03年同居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交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临时看中房没有马上签合同交首期款,便向朋友借壹万元交纳订金约定几天后签购房合同,当时借条由女方写后签女方的名字,后来由女方向银行贷款买房,所交首期款是女方父母所借,向朋友借的钱也做为所交首期款的一部分,剩下一万多没有马上还给朋友而是用来生活和不备之须。04年5月领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03年5月借朋友的钱,05年3月还清。06年10月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现在打算离婚双方对所购房产的归属有分岐。
父母借给王某8万块钱,说好二年内还清,利息2分。在此期间王某并没有还钱也没有还利息,于今年5月份王某重新打欠条,现在父母急需用钱,但王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现在欠我家的钱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才能追到,恳请各位律师指教,另外欠条上已经写了2分利息,这样合法么?但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日期,这样可否起诉呢?用不用
我和男朋友买房准备结婚,首付是他付的,然后因为他是外地户口簿好贷款所以贷款人是以我的名义贷款的,我想知道婚后这个债务是由我一个人承担,在法律上他是不是我的共同债务人,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房产证的 名字打算写我们两个的。
借条内容是别人写的,借款人是本人签字,借条有效吗?还有借条日期是2010年8月,归还日期应该是2011年5月,写成2010年5月,借条有效吗?
婚姻期间,双方签字说明购房屋时双方如何出资,请问纸条有效吗?
婚姻期间双方在一张纸条上签字确定了房屋的首付款是各自支付50%,房屋装修、装饰、家具等所有费用都是女方支付的,现在的贷款也是女方在支付,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该房屋应该怎样分配呢,那张纸条有什么用呢?
债务纠纷:为让借条可失效,骗子花言推期限,转眼两年匆匆过,而今借款仍未见,唯求法律主公道
债务纠纷为让借条失效,骗子巧言拖时间,十万现金无处讨,下岗教师悔断肠,唯求法律主公道我是一名下岗教师,李某是我的朋友,他于2008年6月18日(凭据日期),向我借走5万人民币,凭据上李某答应于12月8日归还于我,并写下凭据;2008年9月15日,李某给了我之前5万元借款的利息(5分利息),由于高额利息的诱惑,当他再向我
35岁的丈夫和一个40多岁女人关系不清不楚,老女人曾经告诉我她怀孕了。丈夫经常在老女人家留宿。丈夫借了他12万,并打有2张欠条,可两张欠条上债主名字写的不一样。丈夫经常赌博,背着我还欠别人40万。丈夫和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着个人名下的存折和债务均与对方无关,共同财产和孩子归我。 丈夫失踪了,老女人找我要钱。
我们是同居在先,说好我负责生活费他负责大件商品和房屋,后来说好先登记后买房他答应了,可在我把钱交给他后他却先买了房子一直没有登记,进户后生活了一段时间一直是我出资生活费他还贷款,现在他找各种借口吵架提出分手,并把首付款还给了我,我们生活了2年多,我觉得心里不平衡多次找他沟通无效,我有他亲口承认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