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4岁离婚,以前有一女孩户口随她母亲。现再婚经当地计生办部门允许,现生一男孩。可我们当地计生办要求我们要结扎才能上户口。请问这合法吗?
你好!我于08年在重庆务工期间与一男人相识相爱,他一直都隐瞒了他已结婚的事实,直到我怀上孩子都快生了催促他结婚时,他才向我说出实情。当时他已明确表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离婚,所以我就离开了他,独自一人生下孩子。也许是出于内疚他有来看过孩子,并给我写下了一个协议,说每月给孩子1500元的生活费直到他成年,但现在
我几年前认识了一个男人,当时认识他的时候跟他拍了几年拖都不知道他已经有家庭了,当我知道他有家庭的时候我已经怀孕,后来他答应我会离婚,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离婚,我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跟他过了几年,现在我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我现在发觉他太没责任了,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了,而且我这样没名没份再这样下去也是没用的。
我和我女友都是上海户口,我有一个亲姐姐,我女友是独生子女,我未婚,我女友2次离异,且有两个女儿,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结婚,是否可以再生一个。
我是外地城镇户口,公司一直搞错给我交的是3金,和公司放映过后,公司同意帮我转5险,但是以前的不能补交,我想问下这是措词么?到底能不能补交。如果不补交会影响到将来的津贴么?上海是要交多久才可以享受津贴?各位大侠请指示
您好,我离异带有女孩但孩子户口在他父亲户口上,之后我又与现在的丈夫结婚但未婚先孕没有准生证有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户口不知道要交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