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于某国企公司工作,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但是2012年7月调往公司海外部前往印尼工作。当时公司人力资源部说必须和之前的分公司解签合同,到海外部再签。当时解除合同后,因为公司说赶时间,4天办完出国手续,出国再签后续合同,但是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合同至今未签,社保也没有缴纳。 公司于印尼并没有成立正式的分公司,只有办事处以及一个P.T公司(类似于国内私人公司)的壳子,我的签证应该是用这个公司办理的,但是我确定我没有和这个空壳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协议。 我询问了当地大使馆,对方说在印尼务工,国内的劳动法已经无法管到这边了,只能协商解决。但是这事情(尤其是和国企),协商解决的空间基本没有。 我有如下问题: 1:我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可以,那么我是应该在公司所在地提起么?! 2:我按照劳动法,要求补偿两杯工资及补齐社保等,是否合理。 3:如果公司绕开企业本身,说我们是印尼这边的分公司聘用的,我们如何维权? 4:本项目的员工难以指望为我们作证,但是相关配合单位(也是国企)是否可以有效的证明我们在这里工作?!
我与老板签有三年的劳动合同,出国在乌克兰做事,再过来时不知道签证期只有三个月,现在已经过期,并且经常受到当地警察的查问和拘留,我现在是否有权要求回国终止合同,并要求索取相应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做?
我与一公司签订出国劳务劳动合同8个月了,签证还没办下来,合同上写明六个月之内就能出国,不能的话可以全额退款,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我就不想去了,要求退钱,他们说可以退钱,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退给我,合同上当时也没说明,现在很纠结。。。请好心的律师教我一下该怎么办?是等着他们退钱还是自己做一些努力?该怎
前几天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开工和竣工日期也没有写(因为还没确定日子),由于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和报价单的内容就签字了,还交了一百元合同定金。之后回来才发现合同报价上存在很多价格上和合同施工质量上的问题,现在想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署名下方有个备注栏没注意看到 备注栏里写的是 甲乙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
我与县就业中心于2009年签订“远洋捕捞务工合同”,于2010年9月1日遭遇飓风被海浪打伤,又被延误治疗导致左腿股骨头坏死,在南非开普敦就医后回国,后县就业中心送至洛阳正骨院治疗,于2011年4月出院,但是工伤一直得不到认定,工资被就业中心说治病用了,一直没给,如今自己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孩子生活陷入困境,咋办?
房屋存在争议,要求签合同,只和居住该房的子女签,对未居住该房的子女是否合理?
产权证是父亲(已过世),房屋由儿子居住,遗产未分配,但最近房屋拆迁,房屋存在争议,拆迁办要求签合同,说谁能交出房屋就和谁签。这样是否合法?对未居住该房的子女是否合理?
合同的来源存在是否合法的争议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时法院可以立案审理吗
有人用刀将我刺伤并逼我签了一份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书,事发后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把他们逼我签合同的事说的非常清楚,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却拿着逼我签的合同上法院把我起诉了,诉讼标底要我陪偿他三千万元人民币,我们当地中级法院却以那份逼我签的合同给立了案并且已经进行正常审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立案
装修合同报价和材料存在争议,开工和竣工日期未填,现在要解除合同
2013年春节前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开工和竣工日期也没有写(因为还没确定日子),由于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和报价单的内容就签字了,也没有交定金。之后回来才发现合同报价上存在很多价格上和合同施工质量上的问题,现在想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署名下方有个备注栏没注意看到 备注栏里写的是 甲乙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如
与公司签订了海外务工合同,但是出国后,发现公司在当地经营活动非法,即没有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缴纳税务,时刻担心当地警方抓人,请问合同是否还有效力? 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处理这方面的对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