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想问一下,本人家庭成员我还有父母儿子(今年一岁半周岁)四人都是一个户口簿上的,就是我老婆是外地户口(领取结婚证一年半)。户口所在住房面积是71平米。据如下条件所示。问题:我老婆和儿子是否可以列入人均住房一员■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我对于“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有点不理解。 不知道这里的城镇居民户口满3年是怎么解释? 我04年读书时把户口迁到了金华的(集体户口),07年毕业迁回嘉兴(迁在秀洲区的一个镇上),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符合条件呢? 这里说的满3年是只自然年还是从户口落户之日开始算,到
天津人。家里情况如下: 我今年25岁,月收入3000,和爸爸妈妈、姥爷同住,目前住在一个居住面积40多平的公产偏单中,偏单2室一厅,一间是我姥爷的名字,一间是我爸爸的名字。爸爸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姥爷和老姨、妹妹在一个户口里。姥爷每月退休金大概3000。 我现在结婚想买房,家里条件其实不太好,没有那么多钱,想申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正好拆迁,因为户口不在家,只分了单人一份建筑面积(我是独生子女,本来是有两份建筑面积的)给我,按家里总共四个人(爸,妈,我,奶奶)来算共有楼房和平房建筑面积140个平方。 毕业后我又将户口迁回家里,2007年结婚,因为没有住房,和老公都住在了父母家,2008年生了女儿,女儿的户口也落在父母家
律师您好: 我们今年购买的经济实用房,明年才可以交房,听说是有问题的,具体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就是知道已经被国家停了,我该怎么办?还有我的房贷需要继续办理吗?
2000年左右我经中间人介绍以别人的名字买了的房产,当时并不知道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情况,只说两年后能过户,我们交了全部买房资金,而且通过中间人给了房屋名字的人一万元好处费,对方同意我们以他的名字买房,但没有相关书面协议,我们手头有相关交款收据。其后我们一直居住,和对方没有联系,他们也没表示异议。现在终于能
我是北京的,目前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或两限房的条件,但是我爸妈收入不高,我们现在住在我爸名下的房子里。如果我爸把房子过户给我,那我爸妈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么? 那如果我结婚了,户口不和父母在一起了也不行么?或者说怎样做才可以呢?
你好!我公司现要给职工建经济适用房,父母同意我以他们的名义去购买,但我是女儿,我还有兄弟姐妹。虽然父母和兄妹都同意我出钱购买,以后房子归我,但我还是想同他们写清楚,请问我应该怎么做,都应该有哪些手续,应该怎么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