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借款后内日内到工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将自己190万元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共计200万元)股权质押给了出借人作为190万元借款担保。现借款人已资不抵债,欠债1200余万元,涉及债权10人左右。目前债务人仅有其公司厂房的拆迁补偿款,约400万元可供执行。请问:这种办理了股权质押的债权人,在该系列债务执行案件中能否得到优先受偿?
双方当事人借款后15日内到工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各位律师好,请问下,一个公司股权已经质押,再办理设备质押或者土地房产他项的话,如果最后要执行的话,怎么排序
案件已结案很久了,但网上查询依然显示在执行中,为什么?怎么办?
本人所在企业有一宗官司,早在半年前已结案。但是在网上查询,依然显示在“执行中”的状态。而且因为这个原因,企业以及企业员工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均收到严重影响。。。我们也找了好多次当地法院相关部门。均得不到解决,他们说没有办法,只有继续等待。但是又不开具相关结案证明。我们不知道改怎么办了。。。
两个人发生口角后打起架,其中一人A被打断胳膊,另一人B完好,但此人本身有半身不遂病,请问另一人B会负什么责任?赔偿多少?这在法律上是什么案件?
当时被告欠我们工程款13万元,我们于2001年走上维权之路,2002年8月16日经法院调解成功,同年8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可申请债务人的工程款60万元可以执行,当时执行法官也证实过这笔工程款可以执行,但执行法官没有及时向建筑公司下达执行协助通知书,导致这笔工程款于2004年5月份被被告转移走,导致现在被
电信公司称因电缆反复被盗,只能改为光纤上网,但由于改光纤要加收100元光猫费用,故没有协商好,一直断网达半年之久,最后还是交钱改为光纤,但电信公司只肯退回半年的网费,无其它任何赔偿
11年10月入职,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应该是到14年10月合同终止,工作期间,我自己开了一个淘宝店,公司以上班期间做兼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以350元罚款,(确实利用过公司电脑网络来操作过淘宝)我开淘宝期间为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没有在入职后缴纳五险一金,每个月都没有按时方法工资,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