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资询一下,我借给别人3万块,有借款合同,本月15己到还款期,但找不到借款人,我与借款人原是同事,在8月份时他己自离公司,现在他的手机、QQ、都联系不上。我在10己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法院传票无法送达,法院现问我是公示还是撤诉?很纠结,,因为我不知道借款人有没有财产(他原有一处惠州房产,房产地址是他身份证上的地址。但不知道有没有卖掉),怕胜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那胜诉了也是得一张白纸,且耗精力及费用,请帮忙支招,谢谢!
可以撤诉后申请支付令吗?
本人诉借款人、保证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保证人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高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因保证人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本人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评估、拍卖保证人房产。在评估时,本案执行法官告知因
我于2013年4月份借款给一朋友,当时写了借条,借条上有她老公担保,且有另一个朋友见证;借条上并未注明何时归还,也没有说明利息多少,口头上约定利息按3分算。现在我多次催要还款,可借款人却一直拖延故意不还,我想咨询下我应该如何起诉,最高合法利息是多少?谢谢
家里人参加民间标会组织,按月支付金额给会头,结果其中一个组织成员收走大家的钱后,去赌钱,赌输了自杀了。现在他的家人不承认参加这项活动的,拒绝支付金额的,我家里人私下了解部分成员则有获得事后他们支付的钱,就唯独我家里不给钱,目前我家里留下的证据只有当初大家一起参与时候的入会名单。还有人证,请问这样的情
欠条上有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为债权人。 乙为借条上的债务人。借条上乙方写明借款由丙方代收。 丙方收钱后并未将钱款交由乙方,而是挪做他用。有出入打款记录。 甲方收取钱款一直是联系丙,收取了不少利息(高于国家规定之民间借贷利息。)。但,丙方有还款打款记录,但是是打入甲方配偶的帐户,并未写明是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