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我是今年7月份报考的地方事业工勤人员职位,10月开始上班,当时报考的时候职位要求只写明招工勤人员,并没有写明专业要求,后来我录取并于10月开始上班,签了1份协议是1年试用期,5年内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和外地公务员。但因为到了单位后领导安排我去当厨师,我因没有任何基础和兴趣,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希望领导安排其他岗位,领导拒绝并说干不了就辞职。我想问,首先招考简章职位表上没写明是厨师工作,我现在是不会也不喜欢厨师工作,这里他们是不是错误的?其次是协议规定如果违约要缴纳违约金,那我是试用期内辞职需要缴纳吗?最后,我因为不想干厨师工作,所以想辞职重新报考事业单位,辞职会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做才能针对上述问题维护好我的个人权益。希望律师同志能给予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在试用期内辞职算不算 违约.? 需要赔偿违约金.? 会不会影响今后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请律师同志们能够准确回答问题.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很多事业单位,好象都是工勤编制人员当主要负责人,请问福建省有没有哪个法律法规的有规定工勤编制人员不能占用公务员岗位,谢谢
党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能否提拔到事业单位任副职 我是广东某县的,1992年大学毕业分配到一所基层中学教书,2006年调到县委办工作,由于教师不是公务员,因此变成工勤人员。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现在还保留着干部身份吗(因为教师本身就是国家干部)?像我现在这种身份,能否提拔到事业单位任副职?有没有政策规定?感谢!
党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能否提拔到事业单位任副职 我是广东某县的,1992年大学毕业分配到一所基层中学教书,2006年调到县委办工作,由于教师不是公务员,因此变成工勤人员。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现在还保留着干部身份吗(因为教师本身就是国家干部)?像我现在这种身份,能否提拔到事业单位任副职?有没有政策规定?感谢!
我在潍坊某事业单位工作,大学毕业后只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试用期12个月(招聘简章上规定的),尽口头约定服务5年,未签聘用合同,劳动试用期至2010年7月16日结束,我分别于2010年4月1日,7月9日提交辞职报告,但单位均以待领导决定为由,不给我答复,现已过试用期,辞职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8年大学毕业的,于2010年6月份通过笔试和面试考上了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是属于卫生局下面的卫生进修学校,到2010年10月11日办理手续正式上班,当时签协议是说试用期一年,之后通过考核转正入编。但是到单位见到领导之后,他告诉我这个单位只是每年两个月有乡下的医生过来进修,所以只有两个月会有事情做,其他时间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的试用期内的人员,现在想辞职,领导推脱,我该怎么有效的辞职掉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的试用期内的人员,现在想辞职,领导推脱,我该怎么有效的辞职掉 现在还没签合同,如果我直接走掉,对我有什么影响?我们的档案统一放在人事局,单位有权调走我的档案没?
我2012年8月通过公招考试进了一家医院,干了半年觉得岗位不适合自己,所以向医院提出了辞职申请,但单位要求交违约金5000,当初签的合同试用期为一年,不知道是否要交违约金?如果单位执意要交违约金才肯批准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而且医院但目前为止也没有把劳动合同拿给我,我自己主动去要,但医院找各种理由推脱不给,这
你好,我是一名事业的单位试用期人员,现在想辞职,人社局故意拖延不办理,我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这方面的情况?
签《劳动合同》的同时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公司说《三方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三方协议有效期至试用期结束,在试用期内辞职需支付违约金8000元,否则不退还档案、毕业证和学位证!请问该《三方协议补充协议》有效吗?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要付8000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