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租用的单位的房子,租了近20年,在当地房管所办了租赁证,现在遇到拆迁问题,其它人都是分的安置房,而爸这单位却说这房子是单位的,应该单位得补偿款,我们没得分得,,我们上诉法院,法院判决我们享有这房子的权益,但是拆迁办要单位给我们签字后才和我们签补偿协议,但是单位就不给我们签。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与交通局签订租赁房屋十年合同,合同中规定除国家及不可抗力因素一方违约需要赔偿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在我装修后经营一家民营医院,现在还有5年合同未到期,交通局未通知我就拍卖开发,我向交通局要求赔上违约费 搬迁费和停产停业费 广告宣传费及装修这样不合法吗 ?现在开发商骚乱我院正常工作不给于赔上这样合法吗??
我单位现在面临拆迁,当年土地是划拨土地,所在位置基准地价是653,现在评估报告出来,拆迁补偿费不按653/平方补偿,而是要扣40%的出让金,不知这样做合不合理?
门面房属于政府的,但该门面房没有产权,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已经连续租了二十多年了,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房主不再续签合同,到了2012年5月下旬告诉我说要拆迁要我们搬走。我营业执照还没到期,还有我们开店的装修费和设备如何索要赔偿。还能要到其它赔偿吗
这套房子属于公共租赁房住了30-40年了,房子就20平方,现在面临拆迁,之前的福州市国有房产租赁凭证,承租户写的是奶奶,奶奶去世后,改成了我爸爸,(注:奶奶有三个儿子,爸爸排行老三),二伯父为了拿公家的廉租房很早就将户口迁走了,大伯父自己在外地很早买了房子,就搬离该租屋,但是户口还在挂在我们家(注:户口簿
我和房东十几年前签了房屋合同是不是有效?因为道路改造,房东突然要我们搬走,我能不能得到赔偿?而且我们租赁的门面又是违章建筑。
本人今35岁,二十多年前户口经大伯一家准许签入他家。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静安区66号地块拆迁,大伯未征询我意见,直接与拆迁办同志签约,把我排斥于外。拆迁办同志说如今是搬砖头,户主说所分房屋我可入住,可谁都知道这是瞎话,我怎么可能与他们一家住一起。请问按政策我是否应该能享受我的一份补偿?万分感谢。
大家好,咨询一下毕业生毕业后与单位违约进行改派以及户口迁移的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今年7月份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在在山东的一家单位工作,单位将我的户口和档案落在了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现在工作了四个多月,因为某些原因,不想在这单位工作了,想去天津工作,单位已经同意接收。因刚刚毕业几个月,可以回学校进行改派,同时我想把户口迁移到天津,需要从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迁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