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刘律师 ,我是湖南怀化报社一名工作人员,2007年7月到报社工作(社四个领导都知道同意),到报社工作后,本人勤勤恳恳,无任何过失,今年8月,因报社内部改革,我部门采取承包制,新主任到任后,不给我们出示任何管理制度和业务奖励办法,一味要求我们提供方案,我们不提供,他便对我们进行指责,8月27日,新主任提出晚上8点开会,本人拒绝后,新主任不通过报社,将本人开除,后领导协商未果,现在报社已停发本人八月份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附:1、本人于2007年7月到报社工作至今,报社没有与我签订用工合同,但所发工资均经过财务。2、今年本人在抽调其他工作后,还完成了部门所订的全年任务;3、本人8月27日以前还在工作,配合完成了其他部门工作,并在报纸上发表新闻稿6篇;4、报社未给本人出示开除通知。
在公司签定的是两年合同,之前交了1500元押金,口头说是1000左右是押金,500服装押金!但合同内所标明的到底是押金还是服装费我忘记了,因为在我签完之后根本没有合同副本,只有公司有! 合同内也注明半年内辞职的话公司有权扣除服装损耗费等等, 公司给出的收据也列为: 收到 XXX 服装费 工具费 1500元! 一星期前我提出
我现在很是急!!!我想问的是,在超市上班06年开始的,今天单位说合同到期不签了,根据劳动法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现在单位开出的条件说是根据08年的新劳动法是3+1从08年开始算到2010年,一共拿4个月的工资!但是从06年开始超时加班,拖班的工时怎么算呢?单位就不想给.有什么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我们有两个小孩,大的十二岁,小的才十五个月。丈夫在外面有了别人,他说已经怀孕了。我的孩子根本离不开我,我应该怎么办
去年元月份,运输公司向外界出售“村村通”线路车 ,经熟人介绍本人以25万元 价格购买一辆,本想着这样的价格可能是最合理的价格(贷款就有20万多),没想到 的是,运输公司的起步价只有18万,为什么自己掏了25万的价格呢?当时,我们直接 带钱去的运输公司,他们给我点的钱、开的票。现在我们才弄清楚根本的原因
有律师告诉我申请复核,没有回执单我该怎么申请复核,是向福建省法院、检察院申请复核吗?应该委托律师办理才有效果吗?谢谢!
我进入公司销售部门工作已经3年了,于2010年2月怀孕。在工作中很多财务问题处理的都很好。今年9月份,公司组织构架调整,我们其他部门的同事提升做了领导。接手收抓住了我的一个财务问题不放(销售岗通病)。公司有权开除我吗?我现在停职查看那。我该怎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