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欠别人钱.没有其他东西偿还.现在被起诉,我,我妈,我姐.3个人共有一套门面房.我妈占50%.我和我姐各25%.现在法院要执行拍卖房子.但是我们的门面房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证,没有办法进行过户(之前有去房管局办理过过户手续.过户不掉),若法院进行拍卖并且这房子过户不了.法院能有什么措施让购买者得到这个房子呢?或
求助法律人士: 我爸妈1999年离婚,我和妈一个户口,我哥和我爸一个户口。我妈去外地工作,我只能跟我爸一起吃住,。在爸妈没离婚之前,政府征地开发赔偿规划了新农村建设每个人头20平方的住房面积,他们离婚几年后政府才给建房证,我爸也娶了后妈,现在的房产证上只有我爸的名字,我担心自己的那一份得不到公正在我爸手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我老公的叔叔和邻里差不多有很多年的纠纷,邻居经常辱骂他们母子,说儿子跟母亲有不正当的关系(旁边人这样说的,具体我不太清楚)因为他是一个50多岁的孤寡老人,并且带有癫痫病,在三个月前,邻居跑到他们家进行类似的辱骂,他终于忍不住拿刀砍了那个人,导致那个人
我去年11月25日,在当收银员时和几个同学、朋友职务侵占,金额五六千元左右,后被看守所待了一个月,因家里打通关系我取保候审,而他们都无罪释放了,单位的谅解书和学校的表现书都拿到了。现在都一年了又收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请问要不要请律师辩护?被起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立案审查阶段。《解释》第188条规定,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审理阶段。《解释》第20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
我们是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的,工作在苇河镇国税局,在这里我们已经工作了30年了,现在被无辜的辞退,我们深感不平,因为我们从20多岁在税务局工作,把青春都献给了税务局,而到了不惑之年,却被无条件的解聘,所以我们要讨个说法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了 土豆枪 的视频出于好奇自己就做了把,后来发现威力挺大 我就上网查了私造枪自要判刑...于是我立刻把枪拆了 既没有拿出家门更没有对人或动物造成伤害 请问我会不会被警察叔叔带走 (土豆枪构造很简单就两根PVC管子一根粗的一根细的粘合到一起螺丝盖拧上一头,打的时候细管塞上土豆 往粗管里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