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取保候审

法律求助,职务侵占

法律求助,职务侵占 我去年11月25日,在当收银员时和几个同学、朋友职务侵占,金额五六千元左右,后被看守所待了一个月,因家里打通关系我取保候审,而他们都无罪释放了,单位的谅解书和学校的表现书都拿到了。现在都一年了又收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请问要不要请律师辩护?被起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庞清清(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0-13 19:5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