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母亲诉赡养纠纷,二审法院仅凭房产证认定房改房产权归父母所有(此房一直是我在住都20多年了,父母从未住过),三年后父母都去世了,兄弟告我霸占遗产,要继承。我认为诉争房是房改房,93年房改时我和父母是同住成年人,要求三人共有。在共有的基础上,我长期占有、使用、管理维护,父母另处有公租房居住,证明实际已分家的事实,即早已分割给我,不存在继承。这一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三年后要求推翻原二审法院的认定,是否超诉讼时效。
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这一法规是对房改房和商品房都有效吗
一审法院错误的事实认定这个事实还会作为前面案件的认定依据吗?
本人于钟文泉1988-1991年间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建有房屋一栋,房屋旁有一条通向本村村道的路(现宽约2.5米),路坎下有一座坟墓其墓碑离路的外测有5米的距离,路坎上离路7米处有一块坟墓的后土石,而这条路是早在我建房以前就已存在(当时宽约1.6米),我自建房时起就一直在这条路上出入。 2007年3月21日这座坟墓的所有人
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都不一样,却同一个判决结果,我们不服怎么办
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省高院提审又裁定一审法院重审的依据是什么?请高人指教。
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省高院提审又裁定一审法院重审的依据是什么?请高人指教。
王淑芬、胡兰萍诉胡思金析产、法定继承一案,被告在一审中承认自己保管着死者(其父亲)生前的三张存折,分别是xx信用社3000元、xx农业银行30000元、xx邮政储蓄银行12000元,共计45000元。由于一审法院违法法定程序,依职权在银行调查取证中没有查出其他仍然由被告保管的存折(存款),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一
检察院批捕意思是已经认定犯罪事实,只待法院案件审理判刑了吗?
定性为公职挪用公款,但公款没有中饱私囊,是用在了公司,检察院在侦查后批捕了,意思是只待案件审理判刑了吗?
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已生效的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且对方承认的事实进行推翻合法吗?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有( )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D.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指的是不能作为证据还是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如果法院对此证据直接推翻是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指的是不能作为证据还是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如果法院对此证据直接推翻是否存在问题?
当事人不服土地仲裁的裁决,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对方提供裁决书作为证据,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并不不当,诉请原审法院不予支持。这可以认定一审法院把未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吗?
继承案件,推翻三年前的中院错误认定,我主张确权理由,法院会支持吗
三年前母亲诉赡养纠纷,二审法院仅凭房产证认定房改房产权归父母所有(此房一直是我在住都20多年了,父母从未住过),三年后父母都去世了,兄弟告我霸占遗产,要继承。我认为诉争房是房改房,93年房改时我和父母是同住成年人,要求三人共有。在共有的基础上,我长期占有、使用、管理维护,父母另处有公租房居住,证明实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