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是五保户,国家拨款补助金为两万元,但是拨款打到账上的实际额度是八千元左右,前两个月村干部来找他签字,他发现签字上面的又是两万元,怎么想也觉得不对,后来问村干部,他说其他的钱用来修建养老院了,如果我舅舅想要住的话随时可以进去,但不住的话这个余额是不给退还的,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合法吗?
我是五保户的侄女,已结婚多年,照看我叔叔没有子女,由于身体差,又没有人照看,于是进了养老院且办了五保户。前部久去世了,后留有几千元现金,而这些现金是他平时积攒的。请问这些钱应该如何处理?政府(以就是该养老院有权利扣留这部分钱吗?)或者作为亲属的我能不能将其以我叔叔的名义捐社会?
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贵州遵义的,于2009年新农村建设自家修建房屋一栋;当时政府承诺有建房补助4000元;练收合格后另有6000元的奖金;20吨水泥【只得到15吨】而至今政府一直都没有兑现;请问我该怎么讨回那些补助金。
我想问下农村的建房补助前几年就有了,是不是女方嫁了后的户口还在原地没有牵出去,在娘家建房也能得到建房的补助?如果能,我说是如果,那村委里怎么说不给补助呢?说什么是女的嫁了就不是本村的人了。但户口和建的房子都是在本村里的。这样还能不能得到补助?谢谢!
现在他们的养老保险一月只有460 ,仅够他们零花,一开始都是由他们自己支配这笔钱,现在街道要收回他们的卡,为什么要这样,合理吗?
我一个亲戚由村里申请到了贫困户建房补助金1.2W,1.2W现在在亲戚的存折里,村长要求其取9000给他,说这9000分别,村长得4000,另5000给办理的人,同时还要求我亲戚的存折密码改为村长要求的,并且存折放在村长那。就是实际上申请下来的1.2W,亲戚只能得到3000。(村长的意思贫困户补助金是他办下来的,可是关键是亲戚家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