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98年离婚,在离婚前有共同的一处房产.由于离婚父亲一次性给母亲10万元来了结母亲与那处房产的关系.后来父亲在99年再婚,婚后育有一女,我也判给父亲.07年父亲又买了一处房产名字也是父亲的,现在想把原来那处给我,我想问一下:原来那处房产和我的后母有关系吗?过户时是否用她到场签字?(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但没做婚前财产公证)原来那处房产和我的同父异母妹妹有关系吗?父亲新买的这出房产我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更名是以买卖方式好还是赠予方式好,我听说赠予方式是可以撤消的
那我父亲同意赠予给我,是否也无须我小妹签字了
我的前夫为取得别国永久公民的身份,回国骗我假离婚,以至我当时刚生完孩子6个月就离婚了(2007年),协议离婚房子归我所有,房子还有14万元的贷款没有还。离婚到现在一年多都是他在还,我们的离婚协议上注明的是双方没有共同债务。结婚时房子的产权人是我和他,因为他今年才回来工作,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到我名下,现在他停
律师: 您好! 我家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于1987年申请宅基地建造了一处37平米的房屋,之后于1988年申请另一处新宅基地,并搬进了新宅基地处的房屋,37平米的房屋一直给爷爷奶奶使用,当时村里面的人进行宅基地确权时,把那37平米的房屋登记在我爷爷名下,现在爷爷奶奶都过世,伯伯认为宅基地使用证上写的是爷爷名字,
我有个朋友,他爷爷剩下两卡店铺给他,这两间店铺现在的所有人是他的名字!但是他后妈现在拿出了一张当时买这两卡店铺的交易协议,这张协议上面的甲方和乙方是他后妈和她朋友交易的内容(房子应该是他爷爷给钱他后妈买的,但是经手的是他后妈,协议上并没有我朋友爷爷的名字出现,爷爷已经走了,现在他后妈就说爷爷是给了钱
甲乙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还没有正式结婚。2009年,甲花了50万买了房子,并把乙的名字也写进房产证里,后来乙花了5万去装修房子。到了2010年,房子涨了40万,但是两个人分手了,现在想请教一下,分手后甲乙的利益该怎么分配。
60多岁的两个老人在二十几年花钱4000元在农村买的房子,因为当时比较穷还差1000元没给卖主,因为是在亲妹妹手上买的,比较的信任,所以当时双方没把产权给转给买主名下,也许那房子在不久后将被国家给占了,将会有赔偿,而产权不是两位老人的名字。其妹妹(卖房着)现在也不改户名。两位老人在晚年的时候都没有一个自己的家
我买的房子建好已经5,6年,是在集资这个房子的人手里买的。买房时还签下合同(买房后出现的所有问题由卖方承担),可买了有4年,房照还没有给我们办。因为我们这个小区的开发商因为经济问题跑了,现在抓不到开发商。所以政府就出面以开发商欠了很多税款,而且卖房时出售价格比市场价过低为由要求每户按每平方米150远的价格
我家以前在农村跟亲戚一起合盖了90平米的房子,当时没有产权。这所房子一直是他们家在占有使用,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才知道他们家私自给其中50平米的房子办了产权而没有通知我们。 我的问题是我家如给给他们一半的办理产权的费用是否就拥有其中一半的房产所有权,或者我们只要其余40平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对于他们多占用我家
没有合同,买卖土地,现在遇到了非常棘手的问题,请专家一定要帮忙
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我的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复杂,请您一定要耐心看完,谢谢您了! 父亲的一个朋友买了家里的两块地,因为当时关系比较好,所以没有签订合同。当时说好的是20万元。他首付了15万,后来又付了2万。还有3万的余款没有付清。 但是后来他家里出了点问题,急需用钱。便说不想买这地了,于是让
2007年4月底来公司,说是试用3个月,然后转正。但是公司领导后来一直不谈这个事,问过好多次,每次都说快了,再等等。就这样从2007年4月到2010年2月,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工资比同行业的公司明显要底。如果我现在辞职,可以得到多少赔偿?看了一下劳动法,从2008年1月到2010年2月,我可以得到24个月的双倍工资(
老人共有4个子女,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房本在父亲名下,母亲已过世,母亲生前未对房屋做任何处置。如果父亲单独对房屋进行了处置,将房屋过户给了大儿子(在母亲去世后)。 父亲去世后,其他4个子女告至法院,在法院判这种房屋过户无效的情况下,父亲那部分遗产法院会如何裁定? 比如房屋价款100万,父亲可处置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