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成重伤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我骑电动车过十字路口时(农村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被一辆逆行、驾驶员又是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翻,腿部受重伤,当时只顾抢救,没有报案,由当事人给他说,他无证驾驶,又违犯交通规则,责任全部由他承担,但又无立证据,现在他不承认犯罪行为,我只能找当时在场的证人,能证明他承担全部责任吗?
09年10月16日,21:00左右,我酒后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把两骑自行车的行人撞到后,并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在逃逸过程中被接警后的公安机关抓获,其中一受害人的医院检查如下: 1.两肺挫裂伴右侧胸腔积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颈胸椎多发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2.肝脏包膜下积液可能。 3.双侧眼眶内下壁、筛窦纸板、鼻骨
我一朋友未满16周岁,还是在校学生,与一同学发生冲突,将其打成重伤,六年后投案自首,请问他应对受害人承担多大的民事责任
2011年4月24日下午6时30分,(警方6点35分接到当地群众报警)在106国道浮屠路段,肇事司机王有智持C1驾照驾驶“时代牌”中型自卸货车,与受害人马灵加驾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相撞,当场将摩托车驾驶人员马某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王有智逃逸直至4月29日(6天后)才被警方治安拘留 根据阳新交警大队2011年4月25日提供的
我哥驾驶摩托车(在浙江,摩托车有证),被一辆农用小四轮车撞伤,致头部重伤,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对方无驾驶证,现在已被警方控制,请问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如果对方家庭条件不好,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怎么办?民事赔偿部分我是否要向法院申请?请好心人及时回答,先谢谢。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右腿腓骨骨折且破坏现场,不积极施救但是却判我们也承担责任
您好, 事情经过如下,王某正常骑自行车行驶,因路边有摊位所以比较靠中间,现场并无摄像头。在距离十字路口15米出,一男子无证驾驶骑摩托车拐弯挂倒王某,导致王某右腿腓骨粉碎骨折。事故发生后,肇事男子先破坏现场将撤车子跟摩托推走放好,然后不予施救,是家人到达后,家人才送王某去医院。 交警队却认定王某也有责任
我骑男式摩托车和电瓶车互撞 当时我伤的比较严重 所以就先离开了现场 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我左臂骨折 多处创伤 对方而只是伤了一点点 手臂差破皮 嘴角被牙齿磕到了 医院也说是一点点伤 但是对放向我说索要7500人民币 我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也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