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无证驾驶撞死一人且逃逸应承担何种民事和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撞死一人且逃逸应承担何种民事和刑事责任 2011年4月24日下午6时30分,(警方6点35分接到当地群众报警)在106国道浮屠路段,肇事司机王有智持C1驾照驾驶“时代牌”中型自卸货车,与受害人马灵加驾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相撞,当场将摩托车驾驶人员马某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王有智逃逸直至4月29日(6天后)才被警方治安拘留
根据阳新交警大队2011年4月25日提供的车辆检查鉴定书:“事故货车自动系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无牌照事故摩托车应车辆损毁严重无法检测。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两车属相向行驶,货车事故前的瞬时速度为,V≈72(Kmh)。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今未做出。
按照上述鉴定结论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一、 肇事司机王有智核定驾证与实际驾驶车辆不符,属无证驾驶。
二、 事故货车自动系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如自动时跑偏)
三、 肇事司机逃逸2011年4月24日6时30分发生交通事故直至2011年4月29日王有智被警方治安拘留,期间相隔六天未归案报警。受害人家属认为:“司机王有智有醉驾嫌疑,其逃逸慑于警方酒精检测。
四、 超速行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y229……(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1-05-08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