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我们部门业务及相关员工转移至B公司在全球的法律实体。但B公司在中国并未成立相关法律实体公司。我们公司告知员工这B公司将在未来的几个月在本地成立“B公司 中国”但没正式相关文件作为法律依据算是告知员工了。 现在公司出了份正式的“意见征询函”给出员工2个选择方案: 1:员工的劳动关系及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一并转移到“B公司 中国”,所有福利薪酬待遇不变,由B公司中国承接支付的责任,员工工作岗位不变。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本人工资3被的金额作为奖金。奖金将自员工至B公司 中国工作之日起30日内支付。 2: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未来B公司 中国有业务生产经营需要,将选择其中部分员工进行选拔考核,但能否被B公司中国录用,公司不提供任何保证。 公司特此向所有员工征询意见,在8个工作日之前作出选择,不选择视做您选择了"选项二”。 请问公司在B公司未在国内成立公司之前叫员工签这份东西,让员工决定去留,而且规定8个工作日必做选择。这样合法吗? 此征询函只有本公司的公章认定,无B公司的任何公章认定。我可以认为这只是公司单方面的确定,不代表B公司的意愿.存在漏洞否? 作为员工面,如果不理会这份征询函,不签字。会不会法律认为被动接受了“选项二”。如何去面对这份征询函?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已支付了劳动者相关报酬,公司想通过人事降职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时,可以向公司要求
我在该公司工作5年多了,现在公司发展好了想让我们走,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想通过降低职务来逼迫我们离开公司。请问舒瑜律师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赔偿吗?
新开的公司 员工都还没签劳动合同 老板说公司事不多 要给员工放长假 又不给相应经济补偿怎么办
谢谢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样:从8月份筹备公司到现在,员工都是陆续进厂上班的,时间不一,到现在都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眼下老板说工厂事不多,要给几个部门的所有员工放假至年后再上班,又不提补偿的事情.我们都怀怀疑老板是想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该怎样去走这些程序,去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吗?
我在一外企工作3年了,因病化疗请假将近1年。现回去工作几天体力无法胜任,公司以此为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公司该怎样补偿我? 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是2009年8月入职, 公司从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2010年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并且赔了钱. 2010年3月公司要所有员工签了两份没盖章没法人代表签字的劳动合同, 当时公司借口要拿去盖公章 把一式两份的合同全收走了, 至今都不给员工。据我所知,那些合同都没有拿到劳动局备案。公司至今都没给员工买社保,说工资里
本人进一家公司有3个月零6天,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且在今天突然口头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请问我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我公司由于重组,新公司即将注册但尚未注册,公安部门刻制的印章还没有,但公司内部使用的电子印章已经可以使用,请问为确保老员工权益,可否在公司注册之前先用电子印章与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举对将来老员工退休是否长远影响,对公司正常纳税时候有影响。
有合同,公司未按合同缴纳相关保险,现在要求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相关补偿
你们好,请问我2011年6月29日入职,2011年7月份和公司签订合同。上班3个多月之后,因公司原因从2011年10月中旬至2012年9月给我们放长假,放假期间公司按每月300元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公司规定上班之后才逐月发放。 现在我们从9月底上班到现在,才短短的3个多月,又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公司再次要求给我们放长假,还是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