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莘庄南街某号租赁房,本有户口三人:叔叔,奶奶和侄子,南街100号于93年7月动迁,94年1月政府调配于莘庄绿梅一村某号。94年4月侄子户口迁出,奶奶于96年8月去世。98年9月叔叔一人户口,以工龄公积金买下房子,叔叔不幸于2013年8月去世,因叔叔没结婚,又无子女,父母与均与去世,只存下叔叔的弟兄妹五人,现在侄子要主张房屋产权,请问这侄子有无房屋产权
我家有一处拆迁安置房,租赁户主写的我妈妈名字,后爸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该房给爸爸,妈妈户口后迁出,但是租赁户主没有更改。现在爸爸去世了。该处房子里有我、妈妈、外婆的户口。我想让妈妈履行他与爸爸的离婚协议,将租赁户主改成我的,以便我购买该房产权。但是经过与母亲协商,他并不同意这样做。我该怎么办?
动迁分的租赁房购买成产权房,产权是否归购买时上产证的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分此房?
动迁时原始分房人为爷爷奶奶和我,房子为租赁房,妈妈的户口08年迁回上海,现在,在征得所有租赁人的同意下,想将此租赁房购买为产权房,产权人为我妈妈一个人,是否日后爷爷奶奶及我就只有该房屋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以后如果爷爷奶奶过世后,他们的子女也没有权利来分得此房?产权是否归购买时上产证的人所有?其他人
十年前承租人(祖辈一人)名下的公有租赁房动迁 获得房屋一套 当时同住人还有其小儿子 小儿媳及未成年女儿 动迁后获得的房屋产证上名字是小儿子 现今 如若该祖辈的其他子女主张对该套房屋也有所有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基本情况如下,请专家帮忙分析一下: 租赁房,1张房卡,2本户口簿,两个单独进出的房门。房主近百岁。户口簿A中有2个户口(小儿子和其老婆,为实际居住人口),户口簿B中有近20个户口,包含房主的大儿子和其老婆及房主的4个女儿的家人及后两代的户口全在里面,只有大儿子和他老婆是实际居住人口,其他人全是空挂,都是近些
我公司有一套商业房产想要无偿赠与个人,双方各需要交什么税,税率多少?如果交易完后,个人再将这套房产卖给其他单位,买卖双方各需要交什么税?税率多少?房产所在地在福州。谢谢! 公司跟个人之间仅为朋友关系,不存在雇佣情况!,,还有公司无偿赠与法律上视同销售,没有资金交易也视同销售? 希望回答完整一点,不要
父亲将一处房屋分别赠给姐姐和我,哈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不给单办,虽然给姐姐和我各给办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我们的房屋所有权证姓名分别是一个人,但其中写姐姐占房屋某某米,我占房屋某某米,并在这页下方标明共有。不知动迁时能给两处住房吗?我们毕竟已分开过了。法律根据是什么? 谢谢!
上海,男,目前单身未婚,和母亲同住,现住拆迁得到的房子大概60多平米,准备花几万块钱把产权买下来,买下来的时候是单独写母亲的名字,还是2个人都写上比较好呢? 因为考虑以后结了婚可能要买第二套房,自己如果写上名字可能会影响第二套房的改善型公积金贷款貌似,请法律人士来帮忙分析下 1.如果写上去以后去掉名字费用
2009年—2013年3月份,本人一直租用房东的门面做生意。2013年4月本人已与房东终止门面出租合同,不再租用房东的门面,房东已经把该门面另出租给其他人经营。但之前(本人出租期间)由于税务部门没有来收取租赁税,而现在税务又来找房东追缴门面租赁税。因为本人现在已不租房东的门面。但房东说怎么也要让我承担2013年4月份
我与一个房主签订了一个三年的租赁合同,但是租了一年,临时有事我不能继续租了,并没有提前一个月和房主提出退租,现在房主要求我赔偿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这样是否合理。 几项重要条款:一、该物业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总计人民币一万元整,甲方于合同期满后,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二、在租赁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