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在我俩结婚时向她哥哥借了十万写了借条,后来她把其中的三万给了我我也写了借条。现在离婚后法院认定那十万是我俩共同债务一人一半。但那三万元钱算什么我要还吗,那三万是结婚用掉了
好友林某于2012年10月至今累计向我借款160万,贷款用途多以欺瞒为主,承诺每月利息也从没按时支付,多以拖欠为主,或者达不到事先承诺一半。我与他有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他当时也承诺以他名下的房产证作抵押,可证件在手没几天他就以水电表改名为由需要用几天,甚至连作抵押登记都来不及,现在他却迟迟不肯拿回作抵押。问题
你好,朋友借钱,写了借条,还款期到了,现在找不到他人,电话也打不通的。借钱时他说他帮他一个好朋友还赌输的钱,说给我一点利息,一个月内还清。当时我不懂法,这受不受法律保护呀?我现在应该如何是好?
家人向数位亲戚朋友借了数十万元做生意。五、六年间,按月付利息。很多借款到现在为止所还利息已超过本金(多数利息在一分五左右,即每月付本金的1.5%作为利息)。目前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利息。请问法律支不支持我们停止支付利息,而且向借款人申请用所付利息取代本金(比如说其中一人借给我们两万,六年来我们已经付给两
借款人:甲方 出借方:乙方 两者拟定了一张借条:今借到乙方五万元,月息1.5。借款人:甲方 担保人:丙方。 其中只有担保人签名是丙方所写,其余都是甲方与乙方拟定,后两者又发生其他借贷行为,但丙方未参与也未在担保人处签字,后甲方出逃,乙方起诉丙方要求偿还五万元及利息一万五,请问丙方是否应该偿还? 我是丙
借条 今借到甲方人民币伍万元整,月息1.5% 担保人:丙方 今借人:乙方 2012.2.13 现乙方出逃,甲方起诉丙方,要求偿还利息及本金共计六万五千元整 请问哪位可以说说丙方该怎么办?是不是
我一个从小到大的朋友陈某同是东莞人。于今年6月向我借了十万元为期一年,9月又向我借了5万元为期一个月。10月国庆回来了,打陈某电话变空号,打陈某屋企说:其不在家。经朋友得知原来陈某还借了多人的钱知道约500万。陈某在8月就把其名下的公司和车转到他的弟弟名下。陈某带其妻儿逃到广州,暂没找到他本人。我应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