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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问题

民间借贷问题 家人向数位亲戚朋友借了数十万元做生意。五、六年间,按月付利息。很多借款到现在为止所还利息已超过本金(多数利息在一分五左右,即每月付本金的1.5%作为利息)。目前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利息。请问法律支不支持我们停止支付利息,而且向借款人申请用所付利息取代本金(比如说其中一人借给我们两万,六年来我们已经付给两万一千六百,但是是以每月还300做利息的形式,现在我们能不能说用这已经还的两万一千六百算作还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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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tpyzhi……()
提问时间:2013-09-2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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